風險報酬比

Risk-Reward Ratio
盈虧比RR

定義

單筆部位停利距離與停損距離的比例,與勝率合成期望值,是決定一個策略長期能否賺錢的核心參數,並非高勝率即代表正期望值。

詳細說明

風險報酬比(Risk-Reward Ratio,簡稱 RR)把停利距離除以停損距離,回答「這筆交易單位風險能換多少報酬」的問題。例如進場 100 元、停損 95 元(單位風險 5 元)、停利 110 元(預期報酬 10 元),RR 即 10 ÷ 5 = 2,業界寫作 1:2(每承擔 1 元風險換 2 元報酬)。1:2 為常見最低門檻、1:3 為較嚴格門檻、低於 1:1 屬負期望值陷阱(除非勝率極高)。RR 本身不是賺賠判定,要與勝率合成期望值才有完整意義。

期望值公式為 E = (勝率 × 平均賺) − (敗率 × 平均賠),以 RR 表達為 E = P_win × (RR + 1) − 1,其中 P_win 為勝率。正期望值條件為 P_win > 1 ÷ (RR + 1)。代入常見組合可得損益平衡勝率:RR 1:2 對應 33%、RR 1:3 對應 25%、RR 1:1 對應 50%、RR 0.5:1(盈虧比 0.5)對應 67%。換句話說,RR 越高、所需勝率越低;RR 越低、所需勝率越高。散戶常把「勝率」等同「賺錢機率」,忽略 RR 才是放大或縮小勝率所需門檻的關鍵變數。

把高勝率低 RR 與低勝率高 RR 兩種策略攤開對照,誤判最容易曝光。策略 A:勝率 70%、RR 0.5:1,E = 0.7 × 0.5 − 0.3 × 1 = 0.05,期望值正但每筆只賺 0.05 倍預算。策略 B:勝率 30%、RR 1:3,E = 0.3 × 3 − 0.7 × 1 = 0.2,每筆賺 0.2 倍預算、是策略 A 的 4 倍。更危險的是策略 C:勝率 70%、RR 0.3:1,E = 0.7 × 0.3 − 0.3 × 1 = −0.09,高勝率搭配過低 RR 結果是負期望值。「勝率高 = 安全感」是散戶心理偏好,數學上不成立。

風險報酬比與停損策略、部位規模配置三角耦合:先依關鍵支撐位、ATR 倍數或結構性失效點決定停損,停利距離再依阻力位推導,兩者比值即為 RR,RR 與勝率合成期望值、期望值為正才開始算部位規模。散戶最常見的錯誤是倒過來:先決停利目標、再硬塞停損點以拉高 RR,與「先決重押、再硬塞停損」同型紀律破口。Van K. Tharp《Trade Your Way to Financial Freedom》指出,期望值與部位規模才是長期績效的兩大支柱。

台股短線策略要把摩擦成本納入 RR 設計。一般股票賣出證交稅 0.3%、當沖賣出 0.15%、雙向手續費以牌告 0.1425% × 6 折計約 0.171%,整筆摩擦約 0.32%(當沖)至 0.47%(非當沖)。RR 1:2 的損益平衡勝率本是 33%,扣摩擦後實際門檻約 35% 至 40%。Paul Tudor Jones 在 Jack Schwager 1989 年《Market Wizards》訪談中維持最低 5:1 RR 的紀律,正是把估計誤差預留在安全邊際內。短打高勝率低 RR 看似贏多輸少,扣手續費與當沖稅後期望值常被吃成接近 0。

計算公式

風險報酬比 RR = (停利距離) ÷ (停損距離) = (預期報酬) ÷ (預期風險);期望值 E = P_win × (RR + 1) − 1;正期望值條件 P_win > 1 ÷ (RR + 1)
常見組合損益平衡勝率:RR 1:1 → 50%、RR 1:2 → 33%、RR 1:3 → 25%、RR 0.5:1 → 67%。台股扣除雙向手續費 + 證交稅約 0.5% 摩擦成本後,實際所需勝率比理論值高 2% 至 5%,RR 越低、摩擦對門檻的拉抬越大。

台股相關規定

  • 台股一般股票賣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2 第一款課 0.3% 證交稅、ETF 依同條第二款課 0.1%、當沖賣出依 §2-2 課 0.15%(自 106/4/28 起至 116/12/31 止);停利停損出場都會被課稅,是 RR 設計時必須納入的常數摩擦。
  • 券商手續費牌告 0.1425%(TWSE 營業細則 §94 規定券商「逾」此率須事前告知客戶),實務電子下單市場均價落在 6 折附近;雙向手續費約 0.171% 為摩擦成本另一塊,與證交稅合計後 RR 1:1 策略已難淨賺。
  • 依 TWSE 營業細則 §63,一般上市櫃個股漲跌幅 ±10%;停損距離不可機械訂在標的當日最大跌幅以外,否則「設了停損但永遠不會被觸發」、RR 名義上很高、實則停損形同虛設,是新手紀律盲區之一。
  • 依 TWSE 營業細則 §62,1,000 元以上股票升降單位 5 元一檔;停利與停損價格須對齊檔位(如台積電 2,000 元級可掛 2,100、1,950,非 5 元倍數的價格會被券商前端擋下),實際成交價會跳到合法檔位,RR 計算須以實際成交價為準。
  • 盤後定價交易(14:00–14:30)為單一時段集合競價、無法盤中即時觸發停利停損;當日留倉部位若跳空,RR 比值在隔日開盤集合競價後會與當初設定不一致,須重新計算期望值、不可假設原 RR 仍適用。
  • 處置股期間改採人工管制集合競價(依「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6,首次處置約每 5 分鐘、第二次以上約每 20 分鐘撮合一次)、停損條件單部分券商會直接停用,原本依 RR 設定的紀律執行受券商實務限制;以各券商最新公告為準。

高勝率低 RR vs 低勝率高 RR vs 高勝率超低 RR

勝率 P_win風險報酬比 RR期望值 E = P_win × (RR + 1) − 1損益平衡勝率說明
策略 A:高勝率低 RR 70%0.5:10.7 × 1.5 − 1 = 0.05(正、小)67%散戶心理偏好、每筆只賺 0.05 倍預算、扣摩擦後接近 0
策略 B:低勝率高 RR 30%1:30.3 × 4 − 1 = 0.2(正、大)25%每筆賺 0.2 倍預算、是策略 A 的 4 倍、紀律難度在於連續敗場心理承受
策略 C:高勝率超低 RR 70%0.3:10.7 × 1.3 − 1 = −0.09(負)77%高勝率反而虧錢、RR 過低拖垮期望值、屬負期望值陷阱
對稱策略:1:1 50%1:10.5 × 2 − 1 = 0(平)50%剛好損益兩平、扣摩擦後必虧、不可作為長期策略基準

常見誤解

✗ 勝率越高的策略賺得越多,所以追求高勝率就對了。
勝率高不等於期望值正。期望值是勝率與 RR 的乘積函數,E = P_win × (RR + 1) − 1。勝率 70%、RR 0.3:1 的策略期望值為 −0.09(負),勝率 30%、RR 1:3 的策略期望值為 0.2(正),後者比前者賺得更多。Van Tharp 在《Trade Your Way to Financial Freedom》以 R 倍數(每單位風險的報酬倍數)強調期望值才是策略評估的核心,勝率只是其中一個變數。散戶被高勝率吸引常因「贏的次數多 = 安全感」的心理偏好,數學上完全站不住腳。
✗ 拉長停損距離可以給策略更多空間、不容易被洗出場。
拉長停損會直接縮小 RR、推高損益平衡勝率、把期望值往負方向推。例如原 RR 1:2 損益平衡勝率 33%,停損距離放寬一倍變 RR 1:1、損益平衡勝率變 50%,扣摩擦後幾乎不可能賺。「給策略空間」是常見的合理化說法,真正效果是用更大的單筆虧損去換假的「不被洗」感受。正確做法是依關鍵支撐位、ATR 倍數或結構性失效點決定停損結構,停損距離由策略邏輯決定、不為了 RR 數字反推。
✗ 台股當沖證交稅減半、所以低 RR 短打策略也能賺錢。
當沖證交稅 0.15%(一般股票賣出 0.3% 的一半)只是降低半邊摩擦、不改變 RR 與勝率的乘積結構。雙向手續費(牌告 0.1425% × 6 折雙向約 0.171%)加上當沖證交稅 0.15%,整筆當沖摩擦約 0.32%;非當沖整筆約 0.47%。RR 0.5:1 策略損益平衡勝率本是 67%,當沖後實際門檻約 70% 至 73%、非當沖約 72% 至 75%,多數散戶長期勝率達不到。低 RR 短打看似「贏多輸少」、實則摩擦把期望值吃成接近 0、甚至轉負。

使用情境

投資夥伴 LINE 群
學妹
學姐,我這套短打策略勝率 70% 耶、每天進出兩三次都賺,是不是 RR 不用看了?
欸欸先別急著下結論啦~RR 多少呀?停利停損平均距離大概多少呢?
學妹
我大概賺 1 元就出場、停損抓 3 元、所以 RR 約 0.33:1 吧?
那期望值算一下喔:0.7 × (0.33 + 1) − 1 = 0.7 × 1.33 − 1 ≒ −0.07,是負期望值呢。勝率高也救不回 RR 太低喔。
學妹
可是我帳上明明有賺啊?
短期樣本數不夠看不出來啦~加上當沖雙向手續費 + 證交稅約 0.32% 摩擦,每筆賺 1 元很多時候被吃光了呢。妳算過扣費後實際淨賺是多少嗎?
學妹
⋯沒算過,我以為勝率高就贏定了。
勝率不等於期望值正喔。Van Tharp 那本《Trade Your Way to Financial Freedom》整本書在講這件事呢。要嘛把 RR 拉到至少 1:2、要嘛勝率得很高才補得回低 RR 缺口;短打高勝率低 RR 是散戶最常踩的陷阱呀。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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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6-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