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值
定義
由 William Sharpe 提出的風險調整後報酬指標,把組合報酬超出無風險利率的部分除以報酬標準差,衡量每承擔一單位波動換得多少超額報酬,用來比較風險高低不同的策略。
詳細說明
夏普值由 William F. Sharpe 在 1966 年於《Journal of Business》Vol. 39 No. 1, pp. 119–138 發表的「Mutual Fund Performance」提出,他原本稱之為「報酬對變異性比率」(reward-to-variability ratio)。算式是 (組合報酬率 Rp − 無風險利率 Rf) ÷ 組合報酬標準差 σp。分子是超額報酬、也就是多冒風險換來、超出無風險資產的那一段;分母是報酬的標準差、代表波動率。Sharpe 在 1994 年於《Journal of Portfolio Management》Vol. 21 No. 1, pp. 49–58 的「The Sharpe Ratio」進一步把它分成事前版(ex-ante、用預期值)與事後版(ex-post、用歷史資料),散戶看到的基金績效表上的夏普值幾乎都是事後版。
夏普值要回答的問題是:兩個策略放在一起,誰用比較少的波動賺到同樣的報酬。假設 A 策略年化報酬 12%、報酬標準差 20%,B 策略年化報酬 8%、報酬標準差 8%,無風險利率抓 1.5%。A 的夏普值 = (12 − 1.5) ÷ 20 ≒ 0.53,B 的夏普值 = (8 − 1.5) ÷ 8 ≒ 0.81。報酬看起來輸的 B 反而比較高,因為它每承擔一單位波動換到的超額報酬更多。這就是夏普值最常被誤用的地方:它衡量的是報酬的「效率」、不是報酬的「絕對高低」。
無風險利率 Rf 沒有放諸四海的單一數字,要看投資人身處哪個市場。對台股投資人來說常見的代理變數有兩種: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 10 年期中央政府公債殖利率,前者偏短天期、後者偏長天期。這個利率本身會隨央行政策與市場資金鬆緊變動,不是固定值,引用時要回到中央銀行公告的最新數字、不宜把某個時點的利率寫死當成永久基準。實務上 Rf 在分子裡通常是個小數,台股長期年化報酬與波動相對它大得多,所以 Rf 取一年定存還是公債殖利率,對最後算出的夏普值排序影響有限、但仍應講清楚用的是哪一個。
年化是另一個常被忽略的細節。夏普值的頻率必須一致:用月報酬算出來的夏普值,要乘以 √12 才能年化;用日報酬算的乘以 √252(一年約 252 個交易日)。這個平方根來自標準差隨時間的放大方式(報酬標準差約以時間的平方根成長)。比較兩檔基金或兩個策略的夏普值時,務必確認兩邊都化到同一頻率,否則一個用月、一個用年,數字根本不能比。基金月報、投信績效頁標示的夏普值多半已年化,自己用回測資料算時則要記得補這一步。
夏普值有幾個內建假設限制了它的適用範圍。它把報酬標準差當成風險的全部,等於假設報酬大致呈常態分配;但台股有漲跌停、財報跳空、選擇權賣方的尾部風險,這些肥尾事件下夏普值會嚴重低估真實風險。它也對上行波動與下行波動一視同仁:一個常常大漲的策略,上漲的波動同樣被算進分母、把夏普值拉低,這顯然不合直覺,這也是 Sortino 比率改用「下檔波動」當分母的原因。此外短期、樣本少時算出的夏普值很不穩定,換一段期間就可能翻盤。夏普值是好用的初篩工具、不是唯一指標,要搭配最大可接受回撤這類路徑相依的風險量度一起看。
計算公式
台股相關規定
- 夏普值在台灣屬投資組合績效評估與資金管理範疇,無對應法規條號約束;投信基金月報、投信投顧公會與多數券商研究報告的績效欄位常見此指標,但各家計算頻率與 Rf 取法未必一致,跨來源比較前要先確認基準。
- 無風險利率 Rf 對台股投資人常用兩種代理: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 10 年期中央政府公債殖利率;兩者皆隨央行政策與市場利率變動,引用時以中央銀行(cbc.gov.tw)公告的最新數字為準、不可把某時點利率寫死當永久基準。
- 台股一般股票賣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2 第一款課 0.3% 證交稅、ETF 依同條第二款課 0.1%;用回測算策略夏普值時,組合報酬率 Rp 必須先扣掉往返摩擦(雙向證交稅 + 雙向手續費),沒扣摩擦的 Rp 會高估夏普值、把策略效率算得比實際好。
- 依 TWSE 營業細則 §63,一般上市櫃個股漲跌幅 ±10%、初次上市櫃普通股首 5 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漲跌停會截斷單日報酬分布、讓報酬標準差低估真實尾部風險,套用以美股(無單日漲跌幅)資料估出的夏普值經驗值於台股時須校準。
- 台股自 2016 年起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賣出只課證交稅;計算稅後報酬率時無資本利得稅這一層,與美股不同,直接套用美股稅後夏普值框架時這層假設要先調整。
- 台股普通股每張 1,000 股、≥ 1,000 元個股升降單位 5 元;以個股回測估報酬序列時,價格須落在合法檔位,否則模擬出的成交價無法重現、報酬序列與真實偏離,連帶讓夏普值失真。
夏普值 vs Sortino 比率 vs 最大可接受回撤
| 風險衡量基礎 | 處理上行波動 | 是否路徑相依 | 主要盲點 | |
| 夏普值 | 報酬總標準差(上下行皆計) | 一律計入分母、會拉低數值 | 否、只看分布不看順序 | 假設常態分配、肥尾事件下低估風險 |
| Sortino 比率 | 僅下檔波動標準差 | 不計入分母、不懲罰上漲 | 否、只看下檔分布 | 下檔門檻取法主觀、樣本少時不穩 |
| 最大可接受回撤 | 帳戶自高點累積跌幅上限 | 不直接衡量波動 | 是、與報酬發生順序高度相關 | 只看最深谷底、不反映整體報酬效率 |
常見誤解
使用情境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 Sharpe, William F. (1966)「Mutual Fund Performance」, The Journal of Business Vol. 39 No. 1, pp. 119–138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期刊原文;reward-to-variability ratio 原始定義)
- Sharpe, William F. (1994)「The Sharpe Ratio」, The Journal of Portfolio Management Vol. 21 No. 1, pp. 49–58 (Portfolio Management Research 期刊原文;ex-ante/ex-post 區分修訂版)
- William F. Sharpe「The Sharpe Ratio」作者本人網頁全文 (Stanford University 作者官方頁面,1994 年文章逐節 hosting)
- 中央銀行「利率及準備率—利率」統計頁(無風險利率代理:一年期定存利率、政府公債殖利率最新公告數字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