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筆撮合
Continuous Trading
逐筆交易
定義
委託進場後依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逐次撮合,可在瞬間連續成交於多個價位,台股盤中時段採此機制。
詳細說明
逐筆撮合是台股盤中(09:00–13:25)的成交機制,委託書送進交易所後立即進入撮合佇列,依「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與對手方逐張比對:較高買價優先於較低買價、較低賣價優先於較高賣價,同價位則先到的委託先成交。一筆大量買單若一檔吃不完,會繼續往下一個賣價成交,直到數量耗盡或價格脫離委託限價。
逐筆撮合(俗稱「逐筆交易」)與集合競價最大的差別在於「成交頻率」。舊制(2020/3/23 之前,2014/12/29 起每 5 秒集中撮合一次,更早為 10 秒、15 秒、20 秒)所有委託堆疊到同一個成交價;新制改為隨到隨撮,價量資訊即時揭露。同一筆市價單可能在 0.5 秒內連續吃掉五檔報價的不同價位,這也是新制下「閃爍」與短線價格波動感受變大的主因。
為避免單筆大單把價格瞬間拉開,證交所同步推出「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當試算成交價超過參考價(前 5 分鐘加權平均成交價)±3.5% 時,該檔暫緩撮合 2 分鐘,結束時集合競價成交一次再恢復逐筆。試算成交價僅以限價 ROD 計算,市價、IOC、FOK 在暫緩期間「立即成交」條件不成立,需等恢復後才有作用。
逐筆撮合配合多元委託類型,讓 IOC(立即成交否則取消)與 FOK(全數成交否則取消)真正可用。在舊制每 5 秒撮合一次的環境下,這兩種委託幾乎無從發揮;新制下對當沖、套利、程式交易而言已成為基礎建設,對只下限價 ROD 的長線投資人,差別則主要在成交時點與五檔報價的更新速度。
台股相關規定
- 盤中逐筆撮合時段為 09:00–13:25;開盤(08:30–09:00)與收盤(13:25–13:30)仍採集合競價,最後 5 分鐘集中競價避免尾盤瞬間單拉抬或殺出。
- 瞬間價格穩定措施:限價當日有效(ROD)委託試算成交價超過參考價 ±3.5% 時,暫緩撮合 2 分鐘後改以集合競價成交,再恢復逐筆撮合。
- 盤中接受六種委託:限價 ROD、限價 IOC、限價 FOK、市價 ROD、市價 IOC、市價 FOK;瞬間價穩措施的試算成交價僅以限價 ROD 委託作為計算基礎,IOC/FOK 在暫緩期間因「立即成交」條件不成立會直接失效。
- 撮合原則為「價格優先、時間優先」:08:30–09:00 開盤前集合競價以同價位委託先後到價判定,盤中逐筆撮合則同價位先到先撮;同一筆委託可能拆成多筆成交、成交於多個價位。
- 盤中零股交易委託時段為 09:00–13:30,09:10 第一次撮合,之後每 5 秒集合競價一次(自 2024/12/2 起;推出時為 3 分鐘,2022/12/19 縮為 1 分鐘)。09:00–09:10 累積委託是為了避免影響整股開盤;此時段並未跟整股一起改為逐筆撮合,與整股盤中機制不同。
逐筆撮合 vs 集合競價
| 撮合頻率 | 成交價數 | 價量揭露 | 適用時段 | 波動感受 | |
| 逐筆撮合 | 隨到隨撮,瞬間完成 | 一筆委託可成交於多個價位 | 即時揭露五檔與成交資訊 | 盤中 09:00–13:25 | 價格跳動明顯,短線閃爍頻繁 |
| 集合競價 | 固定間隔集中撮合一次 | 所有委託成交於同一價位 | 撮合前僅揭露試撮資訊 | 開盤、收盤、瞬間價穩期間 | 單次決定成交價,盤中跳動較緩 |
常見誤解
✗ 逐筆撮合就是「立即成交」,下市價單一定買得到。
逐筆撮合是「立即進入撮合」,能否成交仍要看對手方掛單。市價單會吃完所有對手價直到自己的數量滿足為止,但若標的流動性低或剛好遇到瞬間價穩,剩餘部位仍會撮不到。逐筆撮合解決的只是「等待時間」,無法保證成交。
✗ 逐筆撮合讓股價亂跳,比集合競價更危險。
逐筆撮合的價格跳動是因為一筆委託可連續吃多個價位,五檔報價變快只是揭露頻率提升,市場結構並未惡化。瞬間價穩 ±3.5% 暫緩 2 分鐘的設計就是針對單筆大單拉抬殺出的安全網。
✗ 逐筆撮合跟當沖沒什麼關係,只有程式交易者才需要研究。
逐筆撮合直接影響當沖的進出場成本。舊制(2014/12/29 起每 5 秒集合競價一次)IOC 與 FOK 幾乎沒用;新制下這兩種委託才能真正控制部分成交風險。對短線交易而言,五檔報價即時更新與委託類型可用性都是進出場決策的基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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