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回報
定義
撮合主機把買賣雙方配對完成後,回送券商的成交確認訊息,記錄成交價、成交量與成交時點,是委託生命週期裡與「失效」「全部刪單」並列的終態之一。
詳細說明
一筆委託送進交易主機後,可能走到四種終態:全部成交、部分成交(剩餘餘量續掛或失效)、整筆失效、或被投資人手動刪單。其中只有「成交」這一條路會由撮合主機產生成交回報(也稱成交確認、成交回報訊息),由券商即時回送 App 顯示「成交 N 股 @ X 元」。成交回報的源頭是撮合主機而非券商系統,這也是它與「委託回報」最大的差別。
散戶最常混淆的是「委託回報」與「成交回報」兩個事件。委託回報是券商收到下單指令、轉送主機並收到主機收件確認後,回傳給投資人的「委託成功」訊息,代表這筆單已進入撮合佇列;成交回報則是撮合主機完成價量配對後才回送的「實際成交」訊息。看到「委託成功」不等於已成交,也是新手最常誤判已建立部位的時點。一筆委託可對應零至多筆成交回報,依撮合結果而定。
逐筆撮合下,一筆委託若分數次與不同對手方成交,撮合主機會逐次回送成交回報。例如下 1,000 股市價買單,盤面五檔賣方分別掛 500、300、200 股三檔,主機會連續回送三筆成交回報,分別記錄各次成交的價、量、時點。券商 App 上看到的「均價」為這三筆的加權平均,並非單一回報內的數字。市價單在波動劇烈時逐檔向上吃掉五檔,正是「多筆成交回報 + 滑價」兩個機制的交集。
成交回報的原始欄位來自撮合主機,對齊《營業細則》§58 的 10 項申報事項:證券商代號、委託書編號、委託書種類、委託人帳號、有價證券代號、交易種類、價格、數量、買賣別與有效期別。其中「委託書編號」是回報訊息與原始委託對齊的 unique key,部分成交分多筆回送時亦共用同一委託書編號。券商 App 顯示的手續費試算、證交稅試算、預估交割款這些欄位則屬券商加值,非主機原始回報。
收到成交回報只代表撮合完成(t = 0),尚未完成交割。台股股票採 T+2 交割:成交日後第二個交易日上午由集保結算所完成券的劃撥、央行同資系統完成款的收付。買進方須在 T+2 上午 10:00 前把交割款匯入券商交割帳戶,否則構成違約交割。「成交」與「錢已入帳、股票過戶」是兩個不同時點,App 上看到成交回報的當下並不代表帳上款項已扣或股票已入庫。
台股相關規定
- 成交回報源頭為交易主機(集中市場為證交所、店頭市場為櫃買中心)撮合完成後,依《營業細則》§58 申報欄位回送券商;券商再透過 App、SMS 或 email 推播給投資人,欄位包含成交時點、成交價、成交量、委託書編號、買賣別與有價證券代號。
- 一筆委託可對應 0 至多筆成交回報:限價單若整日未撮合則為 0 筆、市價單分檔成交則為多筆。部分成交的餘量依有效期別處理:ROD 餘量續掛撮合佇列至 13:30 收盤;IOC 餘量立即刪除;FOK 在無法全數成交時整筆刪除、不會產生任何成交回報。
- 撮合主機原始回報僅含價、量、時點與 §58 對應欄位,不含手續費/證交稅試算。券商 App 旁顯示的「手續費 N 元、證交稅 N 元」為券商前端加值,依牌告費率 0.1425% × 各戶折扣與賣方證交稅率(一般 0.3%/當沖 0.15%/ETF 0.1%)計算;同一筆成交在不同券商系統顯示的試算金額可能因折扣與最低收費而異。
- 成交回報 ≠ 交割完成。台股股票交割週期為 T+2,買進方須於 T+2 上午 10:00 前備齊交割款,集保結算所負責券的劃撥、央行同資系統負責款的收付;未依約交割構成違約交割,券商依《營業細則》§91 與「證券經紀商申報委託人遲延交割及違約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將違約資訊輸入 TWSE 電腦並通知委託人,違約金依《受託契約準則》§19 以成交金額 7% 為上限;結案後另依《營業細則》§76 第三項由 TWSE 轉知各證券經紀商。
- 盤中零股交易(09:00–13:30)採每 5 秒集合競價一次撮合,成交回報於每次撮合循環結束後回送,與整股盤中逐筆撮合的「隨配隨送」機制不同;同一筆零股委託跨多個撮合循環成交時,每個循環各回送一筆。
委託回報 vs 成交回報 vs 交割完成
| 訊息源頭 | 觸發時點 | 代表意義 | 是否影響部位 | |
| 委託回報 | 券商系統 + 交易主機收件確認 | 下單後數百毫秒內 | 單已進入撮合佇列 | 否,僅佔用可動用資金 |
| 成交回報 | 撮合主機完成配對後回送 | 撮合成交當下(盤中逐筆隨配隨送) | 價量已配對成功 | 是,部位即時反映 |
| 交割完成 | 集保結算所 + 央行同資系統 | 成交日後第二個交易日(T+2)上午 | 券與款雙向過戶結算 | 不變動部位,但帳上款項與庫存實際異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