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能投資
定義
依過去一段期間(多為 3 至 12 個月)的報酬排序,買進近期相對強勢、賣出近期相對弱勢的標的,依靠贏家持續贏的市場慣性獲取超額報酬。
詳細說明
動能投資是學術文獻最早被反覆驗證的市場「異常」之一。Jegadeesh 與 Titman 1993 年於《Journal of Finance》發表「Returns to Buying Winners and Selling Losers」,發現買進過去 3 至 12 個月報酬最高的一籃股票、同時放空報酬最低的一籃,在美股可獲得每月約 1% 的超額報酬。Carhart 1997 年進一步把動能因子(UMD,Up Minus Down)加進 Fama-French 三因子模型,形成廣為使用的四因子模型,動能自此與市場、規模、價值並列為系統性報酬因子。
動能策略主要看「回報排序」,不是技術指標訊號。台股散戶常把「站上季線買進、跌破月線停損」「KD 黃金交叉」當作動能訊號,但這些屬於技術分析的進出場規則,與動能投資的學術定義不同層次:動能投資以過去 N 個月相對報酬排序選股,技術指標只是輔助進出場時點。把兩者混為一談會錯估策略本質。
操作上動能投資有幾個必須事先決定的參數。其一是回看期(lookback),常見 3 個月、6 個月、12 個月;其二是再平衡頻率(rebalance),常見每月或每季重排一次贏家籃;其三是停損紀律,動能策略最大的風險是「動能崩潰」(momentum crash),多頭轉空頭時贏家籃會集中重挫,須以波動度過濾或停損規則控制。沒有這三項規則的「動能投資」與「聽到題材就追高」無異。
台股實務上常見的動能變形包括:以 0050 成分股做月報酬排序、挑前 20% 持有一季再重排;或在類股輪動時集中投入近期領漲類股、跌破均線就汰換。動能投資不接刀、不撈底,重點是辨識「強者恆強」的延續訊號,而非預測反轉。也因此動能在多頭行情表現亮眼,盤整與快速反轉時則容易吃虧。
動能投資適合能承擔較高週轉成本、且願意嚴格遵守機械化規則的投資人。台股雙向手續費加上賣出 0.3% 證交稅,月度再平衡對小資族並不划算;季度或半年度再平衡較常見。只想長期持有並領股利的投資人不必硬學,動能策略反而會打亂本來的複利節奏。
計算公式
台股相關規定
- 台股一般股票賣出證交稅 0.3%、ETF 賣出 0.1%;動能策略再平衡愈頻繁、稅費侵蝕愈大。月度換股的動能策略一年下來光稅費就可能吃掉 3% 至 4% 報酬。
- 台股漲跌幅一般上市櫃個股為 ±10%(自 104/6/1 起放寬),初次上市櫃普通股首 5 個交易日無漲跌幅限制。動能標的若連續漲停須留意流動性,跌停時也可能無法即時停損。
- TWSE 對交易異常採兩層遞進管控:第一層「注意股票」(揭露層)、第二層「處置股票」(採人工管制集合競價,可能預收款券)。動能策略最容易追到處置股,須事前確認標的是否在處置名單中。
- 若以信用交易放大動能部位,融資成數 60%(自備款 40%)、融券保證金成數自 2025/4/7 起調升至 130%,整戶擔保維持率低於 130% 證券商須通知補繳(120% 屬業界內部風控緩衝、非法定門檻)。
動能投資 vs 價值投資 vs 成長投資
| 選股依據 | 看的時間 | 進場時機 | 主要風險 | |
| 動能投資 | 過去 3 至 12 個月相對報酬排序 | 回望近期表現 | 趨勢確立後跟進,追強汰弱 | 動能崩潰、盤整期假訊號 |
| 價值投資 | 本益比、股價淨值比、殖利率等估值指標 | 看現在估值與長期價值 | 估值便宜時逆勢買進 | 價值陷阱、估值修復遙遙無期 |
| 成長投資 | 營收與獲利成長率、未來獲利展望 | 看未來成長路徑 | 成長軌道明確時買進並長抱 | 成長預期不達標、估值高檔回落 |
常見誤解
使用情境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 Jegadeesh & Titman (1993)「Returns to Buying Winners and Selling Losers」, Journal of Finance
- Carhart (1997)「On Persistence in Mutual Fund Performance」, Journal of Finance(提出四因子模型含動能因子)
- Levy (1967)「Relative Strength as a Criterion for Investment Selection」, Journal of Finance
- 證券交易稅條例 §2(一般稅率與 ETF 稅率)
-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