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投資
定義
估算公司內在價值、在市價明顯低於內在價值時買進並長期持有的策略,以「安全邊際」作為下檔保護的核心原則。
詳細說明
價值投資(亦稱「價值型投資」「價值股投資」)由 Benjamin Graham 與 David Dodd 於哥倫比亞大學商學院授課時建立,兩人 1934 年合著的《Security Analysis(證券分析)》被視為這套方法的奠基之作,Graham 1949 年另著《The Intelligent Investor(智慧型股票投資人)》把方法寫給一般讀者。核心命題是:股票背後是一家會賺錢的事業,股價長期會回到事業本身的「內在價值」,短期股價偏離內在價值的折扣,就是投資人可以承接的機會。Warren Buffett 是 Graham 在哥倫比亞商學院的學生,Walter Schloss 則修過 Graham 在紐約證券交易所學院(New York Stock Exchange Institute,後改名 New York Institute of Finance)的夜間課程、後進入 Graham-Newman 工作,兩人後續發展出各自版本的價值投資流派。
價值投資要先回答「這家公司值多少」才能回答「現在該不該買」。常用的估值錨包括本益比(股價 ÷ EPS)、股價淨值比(股價 ÷ 每股淨值)、殖利率(每股股利 ÷ 股價)、配息率、自由現金流折現等;估出一個合理的內在價值區間後,扣掉一段「安全邊際」(margin of safety),剩下才是可接受的買進區間。Graham 的經典門檻是當市價打到內在價值約七折以下時才出手,安全邊際的功能在替估值誤差與景氣意外留緩衝,並非放大報酬的槓桿。
台股實務上,價值投資常見的標的偏向獲利穩定、配息穩定、產業變動慢的成熟公司,例如電信、金融、傳產龍頭,以及殖利率長期落在 4% 以上的高息標的。0050(追蹤臺灣 50 指數)90 元級的權值股清單、0056(追蹤臺灣高股息指數)40 元級的高息標的,常被當作個股篩選的起點清單,但 ETF 本身追的是指數規則、不是價值原則,把買 ETF 直接視為「做價值投資」不完全準確。
價值投資最大的考驗在耐心與紀律,估值技術反而是次要關卡。便宜的股票常常是因為市場討厭它,買進後可能繼續便宜半年到三年;同期間市場資金多半追逐熱門題材股,價值持有人會明顯落後大盤指數。Graham 在《Intelligent Investor》用「Mr. Market」寓言提醒:市場先生每天報一個情緒化的價格,投資人可以選擇接受、也可以選擇忽略,價值投資的紀律就是只在價格遠低於估值時才理他。
適合做價值投資的投資人通常具備幾項條件:願意花時間讀財報與年報、能容忍持股長期落後大盤、有閒置資金不需要短期變現、不追逐熱門題材。典型情境是 30 歲以上、有本業現金流的長期儲蓄者,或退休族管理自有資產。剛入市的新手若把價值投資當成「便宜就買」的口號、忽略對事業基本面的判斷,常買到的是「便宜有理由」的衰退股,而不是被低估的好公司。
計算公式
台股相關規定
- TWSE 對所有上市公司每日揭露「本益比、殖利率、股價淨值比」三項估值指標,可從證交所「個股日本益比、殖利率及股價淨值比」頁面依日期或代碼查詢,作為估值對照的一手資料。
- 本益比計算採用「最近四季合計每股稅後純益」(非預估值),當每股稅後純益為零或負數時不計算本益比;殖利率取最近一年現金股利加股票股利除以收盤價;股價淨值比採最近一季每股淨值,三者均由公開資訊觀測站數據派生。
- 台股自 2016 年起停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價值投資人賣出獲利不需繳交資本利得稅;但股利所得需併入綜合所得課稅、或選擇 28% 單一稅率分開計稅,單筆股利達 20,000 元以上且未超過 1,000 萬元部分另須扣繳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2.11%。
- 上市櫃公司財報依《證券交易法》§36 第一項規定須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 3 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36 第六項規定股東常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 6 個月內召開,價值投資人可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取得完整財報,是估算內在價值最重要的一手資料來源。
價值投資 vs 成長投資 vs 動能投資
| 核心命題 | 主要估值錨 | 典型持有時間 | 台股常見標的 | |
| 價值投資 | 市價低於內在價值時買進 | 本益比、股價淨值比、殖利率、自由現金流 | 數年以上 | 電信、金融、傳產龍頭、高息成熟股 |
| 成長投資 | 營收與獲利能持續高速成長 | EPS 年增率、營收年增率、PEG | 數月到數年 | 半導體、AI、生技、雲端題材股 |
| 動能投資 | 趨勢延續、強者恆強 | 移動平均、多頭排列、葛蘭碧八大法則 | 數週到數月 | 近期強勢股、突破型態股、熱門題材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