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稅

Securities Transaction Tax
證券交易稅

定義

賣出有價證券時由賣方繳納的交易稅,台股一般股票稅率 0.3%,當沖減半為 0.15%,ETF 為 0.1%。

詳細說明

證交稅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課徵,課稅時點是「賣出」當下,買進不課,由賣方負擔,券商於交割時代扣代繳。一般股票稅率為千分之三(0.3%),是台股每筆賣單都要繳的固定成本,跟賺賠無關。許多散戶以為手續費 6 折就算便宜,但一般股票賣出的證交稅是手續費(牌告 0.1425%)的兩倍以上;若手續費 6 折(0.0855%),差距會擴大到 3 倍以上,是雙向交易最大的稅費。

稅率隨商品型態與交易方式而異:一般股票賣出 0.3%(§2 第一款);現股當沖賣出依 §2-2 減半至 0.15%,現行優惠至 116/12/31;ETF 屬「其他經政府核准之有價證券」依 §2 第二款課 0.1%,且不適用當沖減半。債券型 ETF 自 106 年起暫停徵稅至 115/12/31,但槓桿型/反向型不適用,仍依 0.1% 課徵;各級政府公債則依 §1 但書不課證交稅。

證交稅是台灣股票投資人實質的「資本利得替代稅」。台灣的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自 2016 年起停徵,賣股賺錢不必繳所得稅,相對地賣股的證交稅就成為唯一固定要繳的稅金。這個設計讓散戶賣出時無論賺賠都要繳稅,停損出清也無法退稅,因此每一次出場都是把賣出金額打折再回到帳戶。

計算方式很直觀:賣出金額乘以稅率即為應納稅額。例如以 2,000 元賣出 1 張台積電(1,000 股),賣出金額 200 萬元,一般股票證交稅 6,000 元,當沖則為 3,000 元;同樣 200 萬元換成 0050 ETF 則為 2,000 元。下單前對稅費敏感的人會把稅率納入損益試算,避免價差小於成本而做白工,這也是高週轉策略無法忽視的固定摩擦。

計算公式

應納證交稅 = 賣出金額 × 稅率
賣出金額 = 成交價 × 股數;稅率依商品型態套用(一般股票 0.3%、當沖 0.15%、ETF 0.1%),由券商於交割當日(成交後 T+2)代扣代繳。商品別優惠與到期日詳見下方稅率比較表。

預設情境:以 2,000 元賣出 1 張(1,000 股)台積電。可切換交易類別比較稅率差異,並把賣出價格改為 ETF 行情(如 0050 約 90 元、0056 約 40 元)試算 0.1% 的稅費。

互動試算

買入手續費
1,705.7
賣出手續費
1,710.0
證券交易稅
6,000.0
投資成本
2,004,415.7
損益金額
-4,415.7
報酬率
-0.22%

把交易類別切到「股票當沖」,會看到證交稅從 6,000 元降為 3,000 元;切到「ETF」則降為 2,000 元,這就是稅率 0.3%/0.15%/0.1% 的差距。

台股相關規定

  • 證交稅由賣方負擔,買進不課;依《證券交易稅條例》§3,由代徵人(券商)於交割當日(成交後 T+2)代徵繳庫,投資人不需自行申報。
  • 一般股票賣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2 第一款課千分之三;ETF 屬「其他經政府核准之有價證券」依 §2 第二款課千分之一。
  • 現股當沖優惠歷次以 3 年為一期延長,最近一次為 2024/12/31 立法院三讀通過、114/1/2 總統公布、114/1/4 生效,到期日從 113/12/31 延至 116/12/31(2027/12/31),需再次修法才能續期。
  • 債券型 ETF 自民國 106/1/1 至 115/12/31 暫停徵收證交稅,但槓桿型與反向型債券 ETF 不適用,仍課 0.1%。
  • 依 §1 但書,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含中央公債、地方政府債券)買賣不課徵證交稅。
  • 證券交易所得稅自 2016 年起停徵,因此賣股賺錢不必繳所得稅,但虧損也無法扣抵綜合所得稅;證交稅是賣出時唯一強制成本。

不同有價證券的證交稅率

稅率法源備註
一般股票賣出 0.3%§2 第一款台股最常見的稅率
現股當沖賣出 0.15%§2-2優惠至 116/12/31
ETF 賣出 0.1%§2 第二款不適用當沖減半
債券型 ETF 暫停徵稅§2-1至 115/12/31,槓桿/反向型除外
各級政府公債 不課徵§1 但書中央與地方政府所發行債券

常見誤解

✗ 買進股票的時候也要繳證交稅。
證交稅只在賣出時課徵,買進不課。買進時要付的稅費只有買進手續費(券商收取),這是台灣稅制與部分國家「雙向課稅」不同之處。
✗ ETF 跟股票一樣都課 0.3%。
ETF 在《證券交易稅條例》§2 第二款歸類為「其他經政府核准之有價證券」,賣出固定課 0.1%,是一般股票的三分之一。再者,當沖減半的優惠(§2-2)只適用於上市櫃股票,ETF 不論是否同日沖銷都維持 0.1%。
✗ 虧損出場可以退證交稅或抵稅。
證交稅是「交易稅」不是「所得稅」,課徵基礎是賣出金額而非損益,停損出清也照樣繳稅。台灣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自 2016 年停徵,連帶損失也無法扣抵綜合所得稅。

使用情境

進場後第一張交割單
學弟
我看交割單上有一筆「證交稅」,我又沒做當沖,怎麼也被扣?
證交稅不只當沖才有喔,每一次賣出都要繳呢。一般股票稅率 0.3%,像台積電賣 200 萬就會被收 6,000 元。
學弟
那買的時候怎麼沒看到?
台灣只課賣方啦,買進那一邊只有手續費而已~所以雙向交易的稅費,會集中在賣出那一筆才跑出來。
學弟
我之前停損賣掉,明明是虧的也要繳?
對呀,證交稅看的是賣出金額,跟賺賠沒有關係。賣多少課多少,停損出場一樣要繳,所以價差太小很容易就被稅費吃光光。
學弟
那 0050 也是 0.3% 嗎?
ETF 是 0.1% 喔,差不多是股票的三分之一。所以高週轉的當沖手會挑當沖稅優,長線族就會偏好 ETF 的稅費結構~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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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6-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