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損單

Stop Order
停利單停損停利單條件單觸價單Stop-Loss OrderTake-Profit Order

定義

預設一個觸發價,當市場價格觸及該價時自動送出反向委託平倉的下單工具,台股實作為券商前端條件單而非交易主機原生委託類型。

詳細說明

停損單與停利單合稱「停損停利單」,是投資人預先設定一個觸發價、由系統監看市場價格、條件達成後自動下單的工具。停損單用於虧損方向,價格跌破設定價就送出賣單砍倉;停利單用於獲利方向,價格漲到設定價就送出賣單入袋。兩者在散戶 App 上常被合併為同一個「條件單」(部分券商命名為「觸價單」)入口,邏輯都是「等價格走到 X,幫我送出 Y 委託」;但這個「等」究竟發生在哪裡,是本詞條最重要的事實。

台股實務上最關鍵的一個事實是:停損單/停利單在交易主機端並不存在。TWSE 營業細則 §58、§58-2、§58-3、§58-8 列舉的合法委託僅有限價/市價兩種價格條件,搭配 ROD/IOC/FOK 三種有效期,相乘合計六種組合,沒有「觸價」這一層。所以散戶 App 上看到的「停損單」全是券商前端條件單:條件先存在券商主機(雲端觸價)或下單軟體(本地觸價),由券商系統持續比對最新成交價,達到觸發條件後才把實際的限價單或市價單送進交易主機撮合。

條件單的「underlying order」通常是市價 IOC 或限價 ROD 兩種。選市價 IOC 是為了追求觸發後立刻成交、不留掛單,代價是滑價;選限價 ROD 是想控制最差成交價,代價是觸發後對手方未必跨過限價、留在佇列裡看價格繼續走。實務上停損偏好市價 IOC(搶出場)、停利偏好限價 ROD(鎖價),但兩種組合都合法。送進主機後就回歸一般委託的撮合規則,前端條件單的角色到此結束。

由於交易主機只接受限價 ROD 進入集合競價時段,條件單若在 08:30–09:00、13:25–13:30、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延緩或 §58-3 收盤暫緩等集合競價時段被觸發,且 underlying 設為市價 IOC,會被交易主機退單;多家券商系統會在這些時段暫停監看或自動把市價 IOC 轉成限價 ROD。盤中零股交易(09:00–13:30 每 5 秒集合競價)僅接受限價 ROD,同樣不開放市價委託作為條件單 underlying。處置股期間因改採人工管制集合競價,部分券商會直接停用該股的條件單功能,下單前先看券商公告。

散戶最容易踩的坑是「以為設了停損就能保護本金」。三個常見破口:第一,跌停鎖死時觸發後送出的市價賣單找不到對手方,整日無法成交、隔日繼續跌;第二,瞬間價穩或收盤暫緩時市價 IOC 被退單,條件單形同失效;第三,跳空開盤直接低於停損價,觸發價只是事後通知,實際成交價可能離設定停損價很遠。條件單是輔助紀律的工具,不是保險,這個分層認知比任何下單技巧都重要。

台股相關規定

  • TWSE 營業細則 §58、§58-8 列舉的合法委託類型僅有「限價/市價」兩種價格條件搭配「ROD/IOC/FOK」三種有效期共六種組合;停損單/停利單/條件單均不在交易主機原生委託類型之列,全部由券商前端系統實作。
  • 條件單依存放位置分兩類:「本地觸價」存在下單軟體或 App 端,關閉軟體後失效;「雲端觸價」存在券商主機端,關閉軟體仍持續監看。多數券商兩種皆有,以雲端觸價為主流,以各券商最新公告為準。
  • 條件單的 underlying order 須為交易主機合法委託:盤中(09:00–13:25)逐筆撮合時段六種委託全開;集合競價時段(開盤、收盤前 5 分鐘、瞬間價穩延緩、§58-3 收盤暫緩)僅接受限價 ROD,市價 IOC/FOK 觸發後會被退單。
  • 盤中零股交易(09:00–13:30,TWSE 規定「以限價為之,且限當日有效」)、初次上市櫃普通股首 5 個交易日(無漲跌幅期間)、其他無升降幅限制有價證券、禁止平盤以下融券標的,依 TWSE 規定均不得使用市價委託;條件單若針對這類標的,underlying 必須是限價 ROD。
  • 處置股期間改採人工管制集合競價(首次處置每 5 分鐘、第二次以上每 20 分鐘撮合一次),條件單功能是否停用屬券商實務(券商系統可能直接擋下該股的條件單觸發或自動轉限價 ROD),以各券商最新公告為準。
  • 台股委託有效期僅當日,沒有交易所層級的跨日 GTC;部分券商以「長效單」名義延長條件單存活週期,原理是每日開盤前依條件自動重新下單,並非主機端真有跨日委託,仍以各券商最新公告為準。

停損單 vs 限價單 vs 市價單

存放位置是否原生委託觸發條件送進主機後形態集合競價時段
停損單/條件單 券商前端(雲端或本地)否,由券商系統實作預設觸發價達到當下成交價依設定送出限價 ROD 或市價 IOC視 underlying 而定;市價 IOC 在集合競價時段會被退單
限價單 交易主機撮合佇列是(§58-8 列舉)無觸發條件,送出即排隊本身就是限價 ROD/IOC/FOK可用(限價 ROD)
市價單 交易主機撮合佇列是(§58-8 列舉)無觸發條件,送出即撮合本身就是市價 ROD/IOC/FOK不可用(會被退單)

常見誤解

✗ 停損單是交易所層級的委託類型,跟限價單、市價單並列。
TWSE 營業細則 §58、§58-8 列出的合法委託僅限價/市價兩種價格條件,搭配 ROD/IOC/FOK 共六種組合,停損單/停利單/條件單都不在此列。散戶 App 上的停損單是券商前端系統實作:條件存在券商主機或下單軟體,達到觸發價才把限價單或市價單送進交易主機。讀者按字串搜 TWSE 法規找不到「停損單」這個詞,是制度層級就沒有的設計。
✗ 只要設好停損單,最大虧損就被鎖在停損價以內。
停損單觸發後送出的還是一般市價單或限價單,仍受撮合與流動性約束。三個常見破口:跌停鎖死時市價賣單找不到對手方、整日無法成交;瞬間價穩或收盤暫緩期間僅接受限價 ROD,市價 IOC 被退單;跳空開盤直接低於停損價時,觸發只是事後通知,實際成交價可能離設定停損價很遠。條件單是紀律工具,不是本金保險。
✗ 台股的停損條件單可以一直留掛、直到觸發為止。
台股交易主機只接受當日有效(ROD)委託,沒有跨日 GTC,停損條件單也是當日有效為主。多家券商提供「長效單」名義延長存活週期,原理是每天開盤前依設定條件重新下單,主機端每日仍是一筆獨立 ROD,並非真有跨日委託。長效單能撐幾天、是否需要重新確認、停止監看的條件,各券商規則不同,以各券商最新公告為準。

使用情境

投資夥伴 LINE 群
學妹
我昨天台積電 2,000 進場,設了 1,950 停損,今天怎麼會用 1,800 跌停價成交?我以為最多虧到 1,950 而已。
哎呀,停損單是券商系統幫妳監看價格喔~觸發條件達成後,妳設的市價 IOC 才送進交易主機,這時候要看主機端有沒有對手方接單呢。
學妹
所以 1,950 只是觸發價、不是保證成交價?
對呀,停損價是「按下發送鈕的時機」,不是「成交價的下限」。今天台積電一開盤就跳空到 1,860,妳的條件 1,950 一開盤就觸發,但市價賣單下去吃到的對手方掛單就在 1,800 跌停那邊了。
學妹
那如果改成限價 1,950 ROD 會不會比較安全?
限價是控制了賣出價、但跌停鎖死的時候沒人會願意用 1,950 接妳呀,反而會整天賣不掉、隔天繼續跌。停損沒有「兩全」這條路,市價會滑價、限價會卡單,這是制度本身的限制喔。
學妹
那條件單還是有用嗎?
有呀,盤中流動性正常的時候它能幫妳照紀律執行、不會手軟啦~但跳空、跌停、瞬間價穩這幾個情境真的要當作不會兜底的工具來看待,搭配本來就要做好的部位控制比較實在喔。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相關術語

同類術語

更新於 2026-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