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
定義
投資人透過券商把買賣指令送進交易主機的動作,須註明標的、買賣別、價格、數量與有效期,是進場成交的起點。
詳細說明
委託(俗稱委託單)是台股交易的最小行動單位。投資人在券商 App 或網路下單系統送出後,券商把這筆指令轉成電子申報,傳到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的集中交易主機,主機把它放進撮合佇列等待對手方。一筆委託的生命週期是「下單 → 進入撮合佇列 → 全部/部分成交(或失效)→ 成交回報」,每一段都會在券商系統留下時點戳記,未成交的部分依有效期決定是當市持續排隊還是立即取消。
一筆合法委託在投資人視角主要包含七個欄位:投資人帳號、有價證券代號、交易種類(普通/鉅額/零股)、價格、數量、買賣別、有效期別(券商端另須補上券商代號、委託書編號、委託書種類,營業細則 §58 完整列舉十項申報欄位)。價格欄位有「限價」與「市價」兩種選擇,限價限定成交價位、市價只求立刻成交不指定價位;有效期別則分 ROD(當日有效)、IOC(立即成交否則取消)、FOK(立即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價格條件與時間條件兩兩相乘,台股共有六種委託類型可以組合(限價 ROD/限價 IOC/限價 FOK/市價 ROD/市價 IOC/市價 FOK)。
六種委託類型並非任何時段都能用。集合競價時段(開盤、盤中暫緩、收盤前 5 分鐘、收盤暫緩末 1 分鐘)僅接受限價 ROD 申報,市價單與 IOC、FOK 一律退單;唯有盤中逐筆撮合(09:00–13:25)才開放六種組合,09:00 開盤本身仍是集合競價單一撮合,盤中逐筆從開盤後即時撮合至 13:25。盤中零股交易(09:00–13:30)也以集合競價為主、撮合間隔每 5 秒一次,市價申報同樣不適用。處置股期間券商可能進一步限制可用委託類型並要求預收款券。
委託送出不等於成交。掛限價可能因價位太遠而整日不成交,到 13:30 後變成失效單;掛市價可能在波動劇烈時連續吃多個價位,產生超出預期的滑價。委託在當市內可隨時新增、修改價量或刪除,但已撮合的部分無法回收。當沖、ETF 申購、盤中零股、定期定額等不同情境,券商系統會預先過濾不適用的委託類型,下單前先看券商 App 上的交易類別下拉選單與時段提示,避免送出後才被退單。
台股相關規定
- 委託欄位:依營業細則 §58 申報欄位共十項,投資人視角的核心七項為投資人帳號、有價證券代號、交易種類、價格、數量、買賣別與有效期別(其餘券商代號、委託書編號、委託書種類由券商端補入);任一欄位缺漏由券商先行擋下,不會送進交易主機。
- 六種委託類型:價格條件(限價/市價) × 時間條件(ROD/IOC/FOK) = 限價 ROD/限價 IOC/限價 FOK/市價 ROD/市價 IOC/市價 FOK 共六組(自 2020/3/23 盤中全面逐筆交易上路後完整開放)。
- 集合競價時段限制(營業細則 §58-8):開盤、收盤前 5 分鐘、瞬間價格穩定延緩、§58-3 收盤暫緩等集合競價期間僅接受限價 ROD;先前送入的市價 ROD 由交易主機自動撤銷,新送入的市價、IOC、FOK 一律退單。
- 盤中零股交易:委託時段 09:00–13:30,09:10 第一次撮合、之後每 5 秒以集合競價方式撮合一次(撮合間隔自 2024/12/2 起為 5 秒;2020/10/26 推出時為 3 分鐘、2022/12/19 縮為 1 分鐘),與整股盤中採逐筆撮合是兩套並行制度。
- 委託有效期僅限當日:所有 ROD 委託在 13:30 收盤後若未成交即失效,台股沒有跨日 GTC(Good-Till-Cancelled)委託,隔日續掛須重新下單。
- 處置股期間:被列為處置股的個股可能限制可用委託類型,且單筆達 10 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 30 交易單位以上時,券商須對該投資人預收款券,下單前先看公告與券商提示。
台股六種委託類型 mini-matrix
| 價格條件 | 時間條件 | 可用時段 | 典型用途 | |
| 限價 ROD | 限價 | 當日有效 | 集合競價 + 盤中逐筆全時段 | 指定價位掛整日,最常用 |
| 限價 IOC | 限價 | 立即成交否則取消 | 僅盤中逐筆(09:00–13:25) | 只想吃指定價位、不留掛單 |
| 限價 FOK | 限價 | 全部成交否則取消 | 僅盤中逐筆 | 指定價位 + 數量全成才要、否則作罷 |
| 市價 ROD | 市價 | 當日有效 | 僅盤中逐筆 | 不指定價位、要立刻成交,未成交餘量續掛當日 |
| 市價 IOC | 市價 | 立即成交否則取消 | 僅盤中逐筆 | 搶價位、不留掛單,當沖常用 |
| 市價 FOK | 市價 | 全部成交否則取消 | 僅盤中逐筆 | 指定數量全部立刻成交,否則整筆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