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權除息

Ex-Dividend
除息除權除權息

定義

公司分配股利時,將股利價值從股價中扣除以維持市值平衡的程序,除息扣現金股利、除權扣股票股利。

詳細說明

台股公司每年股東會通過盈餘分派議案後,會把該年度可分配的盈餘以「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發給股東。為了讓除權息基準日當天才買進的人不能憑「未除權息」的高股價、又同時領到股利造成雙重得利,證交所會在除權息交易日當天把分配價值從前一日收盤價中扣除,得到的就是除權息參考價。當天股價開低屬於會計上的扣減動作,並非公司營運變差。

計算公式分為三類,依證交所「股票除權除息參考價計算說明」為準。除息參考價 = 除息前一日收盤價 - 現金股利;除權參考價 = 除權前一日收盤價 ÷ (1 + 無償配股率);同時除權除息且含現金增資時:(前一日收盤價 - 現金股利 + 現金增資認購價 × 現金增資配股率) ÷ (1 + 無償配股率 + 現金增資配股率),不含現金增資則認購價項與現金增資配股率同時為 0。配股 1 元代表每 1,000 股配 100 股,配股率 10%。

想領到當年度股利,看的是「最後買進日」而非「除權息交易日」。台股交割採 T+2,最後買進日為除權息交易日的前 1 個營業日,T+2 完成交割後才列入股東名簿,因此最後過戶日落在除權息交易日的後 2 個營業日。除權息交易日當天才買進已是扣減後的參考價,無法領到當期股利。完整時序為:董事會決議分派 → 公告基準日 → 最後買進日(T−1)→ 除權息交易日 T → T+1、T+2 交割過戶 → 停止過戶期間(基準日前 5 日內,依《公司法》§165 第二項)→ 基準日 → 股利發放日(多在 1 至 2 個月後)。

除權息當天股價跌看起來像虧損,但只是把股利從股價挪到現金或股票配額,總市值不變。後續股價在合理時間內回到除權息前的價位才算「填息」或「填權」,實質賺到股利;否則僅是左手換右手。對存股族而言,配息率變動不大、歷年填息紀錄良好的標的才能當長期現金流來源;對短線進出者,除權息當日仍要繳證交稅 0.3%,且單筆股利達 2 萬元起須代扣 2.11% 健保補充保費(逾 1,000 萬元部分免扣),這些成本在試算殖利率時必須納入。

計算公式

除息參考價 = 除息前一日收盤價 − 現金股利 除權參考價 = 除權前一日收盤價 ÷ (1 + 無償配股率) 同時除權除息參考價 = (前一日收盤價 − 現金股利 + 現金增資認購價 × 現金增資配股率) ÷ (1 + 無償配股率 + 現金增資配股率)
無償配股率 = 盈餘及資本公積增資股數 ÷ 參與除權之發行股數。沒有現金增資時,分子的「現金增資認購價 × 現金增資配股率」與分母的「現金增資配股率」同時為 0,公式退化為(前一日收盤價 - 現金股利) ÷ (1 + 無償配股率)。例:前一日收盤 100 元、配現金股利 3 元、配股票股利 1 元(即無償配股率 10%)、無現金增資,同時除權除息參考價 = (100 − 3) ÷ 1.1 ≈ 88.18 元。實際試算可使用證交所「除權除息參考價格試算」頁。

台股相關規定

  • 依《公司法》§165 第二項,公司於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基準日前 5 日內不得辦理股東名簿記載變更,適用所有公司,未在停止過戶日前完成過戶者不得列為當期受配股東;公開發行公司另依同條第三項受股東常會前 60 日/臨時會前 30 日之過戶停止規範。
  • 台股交割採 T+2,要領當期股利者必須最遲於除權息交易日的前 1 個營業日(俗稱「最後買進日」)之前完成買進;該筆委託到 T+2 才完成交割並列入股東名簿,因此最後過戶日落在除權息交易日的後 2 個營業日。
  • 除權除息參考價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票除權除息參考價計算說明」公式計算:除息扣現金股利、除權除以(1 + 無償配股率),同時除權除息合併套用,並適用於含現金增資的情況。
  • 除權息交易日當日,股票漲跌幅以參考價為基準重新計算(仍維持 ±10%);瞬間價格穩定措施(試算超 ±3.5% 暫緩 2 分鐘)亦同步適用,與一般交易日相同。
  • 除權息當日仍適用一般交易稅費:賣出課證交稅 0.3%(ETF 為 0.1%);股利金額單筆達 20,000 元起,由發放單位代扣 2.11% 健保補充保費,逾 1,000 萬元部分不扣。

除息 vs 除權 vs 同時除權除息

扣減標的計算公式對股本影響稅負與保費認定
除息(配發現金股利) 現金股利前一日收盤 - 現金股利股本不變、現金流出股利所得稅;單筆 ≥ 2 萬扣 2.11% 補充保費
除權(配發股票股利) 股票股利(按面額 10 元)前一日收盤 ÷ (1 + 無償配股率)股本膨脹、發行股數增加盈餘配股按面額 10 元計入股利所得;單筆 ≥ 2 萬扣 2.11% 補充保費
同時除權除息 現金股利 + 股票股利(前一日收盤 - 現金股利 + 現金增資認購價 × 現金增資配股率) ÷ (1 + 無償配股率 + 現金增資配股率)股本膨脹、現金流出兩項合併判斷,補充保費由現金股利合併扣取

常見誤解

✗ 除權息當天股價跌就是公司變差或股東賠錢。
除權息當天股價開低是會計性扣減,把股利從股價挪到現金或股票配額,總市值並未減少。要等股價在合理時間內回到除權息前的價位(填息/填權)才算實質賺到股利;若長期跌破參考價、無法填息,則屬「貼息」,等於用本金換股利。
✗ 除權息交易日當天買進就能領到當期股利。
想領當期股利必須最遲於最後買進日之前進場。台股 T+2 交割,最後買進日為除權息交易日的前 1 個營業日,該筆委託到 T+2 才完成交割並列入股東名簿;除權息交易日當天買進已是扣減後的參考價,等於用便宜價買到不含本期股利的股票。
✗ 只要在除權息前一天搶買進場,就能無風險賺到股利。
除權息參考價已在隔日扣除股利金額,買進後現金或股票股利雖有發放,但股價同步下修,等同左手換右手。實際還要扣除證交稅 0.3% 與單筆股利達 2 萬元時的 2.11% 補充保費(逾 1,000 萬元部分免扣);若公司股價未能填息,這趟操作反而會虧。

使用情境

除權息交易日早上看盤群組
學妹
我手上的 0056 今天怎麼一開盤就跳水 5%?是出什麼事了嗎?
別緊張啦~0056 今天是除息交易日,配現金股利會把股價直接扣掉。前一天收盤如果是 40 元、配 1 元,今天參考價就是 39 元,看起來像跌 2.5%,只是會計動作呀。
學妹
所以我那 1 元股利會自動入帳嗎?
不是今天,今天只是「除」掉而已。發放日通常還要再等一個多月,依公司公告為準;錢真的進帳戶之前,你的「股價 + 未發股利」加起來才等於原本的部位喔。
學弟
那我昨天才下單買 0056,會領到這次股利嗎?
昨天買就有趕上呀。台股 T+2,除息交易日的前 1 個營業日就是「最後買進日」,你昨天進場剛好可以在 T+2 完成交割過戶。如果今天才進場,就要等下一次配息了。
學妹
那股價跌下去之後會自己回來嗎?
要看公司基本面跟產業景氣,這叫「填息」。0056 過去填息紀錄不錯,但沒有保證;如果幾個月內股價回不去 40 元,等於股利只是從股價挪到現金,沒真正賺到。所以存股族會看歷年填息天數來挑標的。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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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