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
定義
台股的整股交易單位,1 張 = 1,000 股,整股委託數量必須是 1 張或其整倍數,不滿 1 張的部分要走零股交易。
詳細說明
「張」是台股最常用的成交量計量名詞,正式說法是「交易單位」。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60 第一項規定:「申報買賣之數量,必須為一交易單位或其整倍數,股票以一千股為一交易單位」,這就是「1 張 = 1,000 股」的法源。要把證交所主機收的委託轉換成投資人熟悉的「張」,差不多等同於把 1,000 股包成一個下單最小單位;國際慣用名 Round Lot(整股交易單位)即指這個概念,以與不滿一單位的 Odd Lot 對照。
「以張為單位」的歷史脈絡可追溯至台股早期的紙本實體股票時代,發行公司印製股票多以 1,000 股一張為標準面額張數,方便登記、過戶與保管。1989 年集保結算所開辦集中保管後,實體股票逐步無紙化,但「張」這個計量單位沿用至今並寫入營業細則 §60。對讀者實務上的意義是:券商整股下單畫面預設以「張」為單位,輸入 2 即代表 2,000 股,要買到 500 股、800 股這類零頭只能切到「零股交易」管道。
高價權值股的「1 張入門門檻」是台股結構特徵之一。以台積電 2,000 元為例,1 張成交金額 200 萬元、賣出證交稅 0.3% 為 6,000 元、券商牌告手續費 0.1425% 為 2,850 元;聯發科、大立光等千元以上個股 1 張也都破百萬。這對小資族而言難以單筆建立部位,也是 2020 年 10 月證交所推出盤中零股交易、把零股委託時段拉到與整股相近的政策背景,讓資金有限的投資人能以 1 股、10 股的單位逐步累積,不必硬湊 1 張。
「不滿一張」的零股在公司行為下會自然產生,常見來源有五種:除權配股按無償配股率取整後產生的零頭、員工認股權證執行後分配的非整數股、合併換股按換股比例計算後的尾數、申購新股(IPO)抽籤中籤的承銷尾數、減資退還現金後股數同比例縮減產生的尾數。這些零股可在盤中零股(09:00–13:30 委託、09:10 第一次撮合、之後每 5 秒集合競價一次)或盤後零股 13:40–14:30 時段賣出。
「張」也是市場深度與處置措施的計量基準。五檔報價揭露的最佳買賣價量單位即是「張」,10 張掛在最佳買價代表 10,000 股的待成交量。處置股的預收款券門檻也以交易單位(張)計算:被列為處置股期間,單筆達 10 交易單位(10 張、即 10,000 股)或多筆累積達 30 交易單位(30 張、即 30,000 股)以上的投資人,券商須先收足款券才能下單,目的在抑制處置期間的異常拉抬。讀者看到「10 交易單位」「30 交易單位」這種寫法時,換算成張數即可。
台股相關規定
- 臺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60 第一項:「申報買賣之數量,必須為一交易單位或其整倍數,股票以一千股為一交易單位」。整股委託只能下 1 張、2 張、3 張⋯⋯整倍數,下不了 0.5 張或 1.5 張。
- 不滿 1 張(1,000 股)的部分必須走零股交易:盤中零股 09:00–13:30 委託、09:10 第一次撮合、之後每 5 秒集合競價一次(撮合間隔自 2024/12/2 起為 5 秒;2020/10/26 推出時為每 3 分鐘、2022/12/19 縮為每 1 分鐘);盤後零股時段為 13:40–14:30,採集合競價、僅有一次撮合。委託均「以限價為之,且限當日有效」。
- 整股盤中撮合時段(09:00–13:25)採逐筆撮合,13:25–13:30 收盤前 5 分鐘改集合競價;零股則全程維持集合競價,制度從 2020/3/23 起就分流,並未隨整股一起改逐筆撮合。
- 處置股預收款券門檻以交易單位計:單筆達 10 交易單位(10 張、即 10,000 股)或多筆累積 30 交易單位(30 張、即 30,000 股)以上者,券商須事先收足款券才能下單。
- 證交稅依交易類別計算,與「張」無關:一般股票賣出 0.3%、現股當沖賣出 0.15%、ETF 賣出 0.1%;零股稅率與整股相同,不適用當沖減半。
整股 vs 盤中零股 vs 盤後零股
| 交易單位 | 時段 | 撮合制度 | 常見最低手續費 | |
| 整股(張) | 1 張 = 1,000 股 | 09:00–13:30 | 盤中逐筆撮合、開收盤集合競價 | 20 元(多數券商) |
| 盤中零股 | 1 股起 | 09:00–13:30 委託、09:10 起撮合 | 集合競價,每 5 秒一次 | 1 元(多數券商) |
| 盤後零股 | 1 股起 | 13:40–14:30 | 集合競價,14:30 一次撮合 | 1 元(多數券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