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額配售
定義
初次上市(櫃)承銷案件中,主辦承銷商向大股東借券、對外多賣一部分股票,再於掛牌後視股價高低回補的價格穩定機制,額度上限為對外承銷股數的 15%。
詳細說明
過額配售是承銷商在原本要賣的股數之外,先多賣出一部分股票給投資人。這些多賣的股票由主辦承銷商事先跟大股東「借」來,屬既有普通股、並非公司新發行,額度上限為當次對外公開承銷股數的 15%,實際要借多少由承銷商依市場需求決定。這一步等於讓承銷商對這檔股票先站上一個「賣超」的部位,掛牌後再看股價往哪邊走,決定怎麼把借來的股票還回去。
國際上把這套設計暱稱為「綠鞋(greenshoe)」,名稱來自美國第一家採用的公司;台灣官方與公會規章的正式用詞是「過額配售」,散戶口語也常講「超額配售」。它用在以普通股辦理的初次上市、上櫃承銷案件(上櫃轉上市、轉創新板及法令另有規定者除外),詢價圈購、競價拍賣、全數公開申購三種配售方式都可搭配辦理,一般已上市公司的現金增資並不適用。掛牌後承銷商多賣的那部分要如何補平,就是綠鞋機制運作的重點。
掛牌後若股價跌破承銷價格,主辦承銷商可以在掛牌日起五個交易日內執行「穩定價格操作」:動用過額配售收到的價款,透過「穩定操作專戶」從市場買進同一檔股票,把借來的部位買回還給大股東。這股買盤會在股價偏弱時進場承接,因此掛牌初期價格看起來「被撐住」。反過來若股價站上承銷價、不需要護盤,承銷商就按承銷價格向發行公司結算這部分,等於公司多賣了 15% 的股票、承銷商用這批新股還掉借券。
對散戶要提醒的是,這個「被穩定」的價格不是免費保證。穩定操作有明確的期限(掛牌後五個交易日)與額度(過額配售的 15% 上限),期滿或子彈用完,承接盤就會消失,股價回到純粹由供需決定。掛牌初期看到股價貼著承銷價附近不太跌,未必代表基本面撐得住,很可能只是綠鞋在期限內托著;等這段窗口過去,該回檔的還是會回檔。
台股相關規定
- 過額配售額度上限為當次對外公開承銷股數的 15%,股票來源是大股東提供的已發行普通股(承銷商向股東借券),不是公司新發行的股份;實際數量由主辦承銷商依市場需求決定。
- 適用於以普通股辦理的初次上市、上櫃承銷案件;上櫃(市)轉上市(櫃)、轉創新板案件及法令另有規定者除外。詢價圈購、競價拍賣、全數公開申購三種配售方式均可辦理過額配售。
- 穩定價格操作期間為掛牌日起五個交易日內。承銷商動用過額配售所得價款、透過「穩定操作專戶」買進,買進後於同期間不得再賣出。
- 在承銷期間至掛牌後五個交易日的穩定操作期間內,發行公司不得辦理除息或除權,避免參考價變動干擾穩定操作。
- 過額配售所收價款須全數保留於代收承銷款專戶,除依規定買回股票或與發行公司結算外不得動支;穩定操作情形由證交所或櫃買中心逐日揭露,承銷商並須於掛牌後第七個營業日申報操作結果。
股價下跌 vs 股價上漲時的綠鞋處理
| 觸發情況 | 承銷商動作 | 借券如何還 | 對散戶的效果 | |
| 掛牌後跌破承銷價 | 股價 < 承銷價格 | 執行穩定價格操作 | 從市場買回同股數還給大股東 | 掛牌初期價格被承接、看似撐住 |
| 掛牌後站上承銷價 | 股價 ≥ 承銷價格 | 不需護盤 | 按承銷價格向發行公司結算取得新股還券 | 公司實際多賣 15%、無買盤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