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增率
定義
本期數值與去年同期數值之差除以去年同期的百分比,把「相對去年同一節氣」的成長或衰退量化成一條可跨期比較的線。
詳細說明
年增率是把「今年某一期數值」與「去年同一期數值」相減後除以去年同期,再乘以 100% 得到的百分比。業界以「月營收 YoY」最常見,因為台股依《證券交易法》§36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上市櫃公司須於每月十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月營收成為投資人最早拿到的領先指標。但 YoY 公式不限於營收,每股盈餘(EPS)、營業利益、毛利、淨利、自由現金流、年配息金額同樣可以套上同一條公式,比對任兩個相隔一年的時點。本詞條以營收 YoY 為主線敘事,公式邏輯通用。
年增率與月增率(MoM)的關鍵差別是「自動消除季節性」。多數產業有明顯的淡旺季:觀光、零售、百貨第四季是旺季,電子代工旺季集中在第三季備貨拉貨,農產與航運則隨節氣與運價循環。月增率比的是 4 月對 3 月、5 月對 4 月,跨過淡旺季交界時數字會被基期變動劇烈拉扯,看到「衰退 20%」常常只是旺季結束、不是公司變差。年增率比的是 4 月對去年 4 月、5 月對去年 5 月,去年同月與今年同月都吃同一波淡旺季基期,數字直接反映「相對去年同樣節氣下,公司成長或衰退多少」。這是台股業界判斷「真實成長」vs.「旺季假象」的主流口徑。
判讀年增率最容易踩到的雷是「基期效應」。高基期效應出現在去年同期數字本身被一次性因素灌大的場景:例如 2021 年全球缺料潮帶動電子代工旺單超額拉貨,2022 年同期 YoY 若僅持平或小幅下滑,看似衰退、實則接近正常水位。低基期反彈則相反,2020 年新冠停工讓多數出口製造商營收暴跌,2021 年同期 YoY 可能呈現 60% 至 100% 的大爆發,但只是回到 2019 年水位、不是真實成長。看到單一月份 YoY 跳到雙位數正成長或負成長時,要回頭翻去年同期是否有罷工、停工、罕見大單、客戶換廠等一次性事件,再判斷今年是真實趨勢還是基期幻象。
單月 YoY 翻正一個月、兩個月不算反轉,連續 3 至 6 個月 YoY 翻正才比較有意義;連續 3 個月 YoY 仍要搭配絕對營收水位與毛利率走勢一起看。產業景氣循環常見的「假反彈」是去年同期跌太深、今年只是回填,營收絕對水位仍遠低於前波高點;真實反轉通常伴隨毛利率同步走升(產能利用率回升、議價力恢復),單看 YoY 數字而忽略絕對水位與獲利結構,會把基期反彈當成景氣多頭。EPS YoY 的計算另有股本變動陷阱:去年同期與今年若中間經歷現金增資、減資退款、員工酬勞配股,分母(股數)已經變動,直接拿兩個 EPS 數字相減算 YoY 會失真,依 IAS 33(金管會發布之 TIFRS 第 33 號)規定須回溯調整比較期間加權平均股數後重算才可比。
YoY、MoM、QoQ 在台股財報實務並列使用。年增率最廣用、是月營收與季 EPS 的標配;月增率短打、適合追蹤拉貨節奏與旺淡季切換;季增率(QoQ)多搭配季報,與年增率交叉看可分辨「相對去年」與「相對前一季」的兩條成長線。三者搭配合宜時可拆解出三種訊號:YoY 正、QoQ 正、MoM 正 → 多頭擴張;YoY 正、QoQ 負、MoM 負 → 進入淡季但年比仍領先;YoY 負、QoQ 負、MoM 負 → 景氣轉弱、需追蹤是否止跌。
計算公式
台股相關規定
- 上市櫃公司依《證券交易法》§36 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於每月十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月營收為其中最受市場關注項目。原始申報資料可在公開資訊觀測站「每月營業收入」個股查詢頁面(端點 t05st10_ifrs)查閱,含當月營收、去年同月營收、月增率、年增率、累計營收與累計年增率欄位。
- 財報原始 EPS、營業利益、毛利、稅後淨利等數字可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綜合損益表」個股查詢頁面(端點 t164sb04)逐季查閱,依 IAS 1(金管會發布之 TIFRS 第 1 號)規範揭露;自行計算 YoY 時建議以該頁原始數字為準,與坊間財經網站試算數可能略有差異。
- 計算 EPS YoY 時,比較期間流通在外股數若經歷現金增資、減資退款(彌補虧損或現金減資退還股款)或員工酬勞配股,依 IAS 33(金管會發布之 TIFRS 第 33 號)規定須回溯調整比較期間之加權平均股數後重算,使 YoY 數字可比;財報附註會揭露調整前後數字。
- 景氣循環產業(半導體、面板、航運、原物料)YoY 受去年同期基期影響極大,2020 年新冠停工、2021 年全球缺料潮、2022 年俄烏戰爭與運價暴衝等事件,皆讓後續一年的 YoY 出現大幅異常正負值,判讀時須回頭核對去年同期是否有一次性事件,避免把基期幻象誤判為趨勢反轉。
YoY 年增率 vs MoM 月增率 vs QoQ 季增率
| 公式 | 消除的雜訊 | 主要用途 | 常見誤用 | |
| YoY 年增率 | (本期 - 去年同期) ÷ 去年同期 × 100% | 自動消除季節性(同月對同月、同季對同季) | 判斷相對去年同樣節氣下的真實成長或衰退 | 忽略去年同期一次性事件造成的高/低基期幻象 |
| MoM 月增率 | (本月 - 上月) ÷ 上月 × 100% | 不消除季節性,反映拉貨節奏短期變化 | 追蹤旺淡季切換、客戶拉貨力道、產能利用率變動 | 跨過旺淡季交界時把基期變動誤判為公司變差或變好 |
| QoQ 季增率 | (本季 - 上季) ÷ 上季 × 100% | 不消除季節性,反映季度間動能變化 | 搭配季報判斷季與季之間的營運動能轉折 | 單季 QoQ 推論年化、忽略季節性差異 |
常見誤解
使用情境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證券交易法》§36(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上市櫃公司於每月十日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營運情形)
- 公開資訊觀測站「每月營業收入」個股查詢(端點 t05st10_ifrs;揭露當月營收、去年同月營收、月增率、年增率、累計營收與累計年增率欄位)
- 公開資訊觀測站「綜合損益表」個股查詢(端點 t164sb04;自行計算 EPS YoY/營業利益 YoY 之原始申報資料來源)
- 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國際會計準則第 33 號『每股盈餘』正體中文版」(IAS 33/TIFRS 第 33 號;規範減資與股本變動之回溯調整時點)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下載專區」(金管會發布之 IFRS 正體中文版總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