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權證/認售權證

Call Warrant / Put Warrant
認購認售認購售權證認購(售)權證

定義

由證券商發行、約定在到期日前可依履約價向發行券商買進(認購)或賣出(認售)標的證券的權利型有價證券,常被散戶當作小錢押方向的槓桿工具。

詳細說明

認購(售)權證是由證券商發行、在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的權利型有價證券。投資人付出權利金後,取得「在到期日前以履約價向發行券商買進(認購權證)或賣出(認售權證)標的證券」的權利;到期時行使不划算,最差結果是權利金全部歸零、發行券商無額外求償權。權證屬《證交法》§6 主管機關核定之有價證券,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核准後上市。

認購權證(Call Warrant)與認售權證(Put Warrant)的差別只在「方向」。看漲標的、想以小博大的人買認購權證;看跌或想對手上現股做下檔避險的人買認售權證。把「權證」等同看多工具是散戶常見誤會,認購與認售自台灣權證制度開放以來即並存,TWSE 每日公告清單同時包含兩種。本詞條範圍限縮在散戶可於集中市場自由買賣的標準化認購/認售權證;牛熊證(末碼 C/B)、展延型權證(X/Y)、認股權憑證等子類另論。

權證有三條會吃掉本金的內建機制散戶常忽略。第一是「行使比例」:一單位權證對應幾股標的,常見 0.1 或 0.05,行使比例 0.1 意指 10 張權證才換得 1 張標的;下單沒看清楚會把每股漲幅誤算十倍。第二是「價內/價外」:履約價遠高於現價的認購權證屬深度價外,多數時間在賣「時間價值」。第三是「時間價值衰退」(theta):權證愈接近到期日,價格下跌愈快,押對方向但拖太久仍會虧。

稅費結構:賣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2 第二款課 0.1% 證交稅、由賣方繳納,券商於交割(T+2)代扣代繳,與 ETF 同稅率而非股票的 0.3%;§2-2 現股當沖減半(0.15%)只適用上市櫃股票、不及於權證,日內反向沖銷稅率也是 0.1%。手續費依各券商牌告費率(多為 0.1425%)收取,與一般股票同。tick 升降單位走權證專用六級表(依買賣辦法 §6 規範):未滿 5 元 0.01 元、500 元以上 5 元,中間四級另列。交易單位為 1,000 單位(一張)。

適用情境是短期看好或看壞某檔標的、願意把權利金當「最大可能虧損」押下去的人;典型用法包含財報前押方向、外資布局訊息後短打、或對現股做下檔保險。不適合長期持有:時間價值隨日衰減,距到期愈近耗損愈快,與沒到期日的個股、ETF 大不相同。也不適合不熟行使比例、價內外、隱含波動率的新手;同方向往往十幾檔可選,選錯條件等於押對方向也賺不到應賺幅度。

台股相關規定

  • 權證屬《證交法》§6 主管機關核定之有價證券,由證券商擔任發行人、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核准後上市,並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買賣辦法」買賣撮合。
  • 代號編碼依「中華民國證券市場編碼原則」(113/12/31 修正):認購權證為「前 2 碼數字 + 4 碼流水編號」共 6 碼數字;認售權證為「前 2 碼數字 + 3 碼流水編號 + 第 6 碼字母 P/U/T」;牛證末碼 C、熊證末碼 B、展延牛證 X、展延熊證 Y、海外標的認購 F、海外標的認售 Q。條文僅規範結構,具體區段以發行商配號為準(現行掛牌實務代號多落於 7 字頭)。
  • 證交稅率為 0.1%,依《證券交易稅條例》§2 第二款及財政部 100/11/16 台財稅字第 10000400260 號令,由賣方繳納、券商於交割(T+2)代扣代繳;不適用 §2-2 當沖減半(0.15%),日內反向沖銷稅率仍是 0.1%。
  • tick 升降單位採權證專用六級表(依買賣辦法 §6 規範,與普通股、ETF 均不同):未滿 5 元 0.01 元、5 至未滿 10 元 0.05 元、10 至未滿 50 元 0.1 元、50 至未滿 100 元 0.5 元、100 至未滿 500 元 1 元、500 元以上 5 元。
  • 漲跌停價格按「當日開盤競價基準 + (標的證券當日漲停價格 - 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準) × 行使比例」計算(認購漲停式),與普通股的固定 ±10% 不同;認售權證漲停則以「當日開盤競價基準 + (標的證券當日開盤競價基準 - 標的證券當日跌停價格) × 行使比例」計算,方向相反。指數型權證、海外標的權證、期貨型權證另依商品條款。
  • 交易單位為 1,000 單位(俗稱一張);履約時最低申請單位亦為 1,000 單位,履約結算方式有證券給付與現金結算兩種,依各檔權證公開說明書揭示為準。

認購權證 vs 認售權證 vs 直接買賣標的證券

看法方向最大虧損槓桿來源到期日影響
認購權證 看漲標的權利金全額小錢買到大部位的權利愈近到期時間價值衰退愈快
認售權證 看跌標的權利金全額不必融券即可做空方向愈近到期時間價值衰退愈快
直接買賣標的證券 多空雙向皆可股價跌至零(做多)/無上限(融券放空)無內建槓桿(信用交易另計)無到期日,可長期持有

常見誤解

✗ 權證一定是看多工具,看空時就只能放空股票。
權證分認購(Call)與認售(Put)兩種:認購權證看多、認售權證看空。認購與認售自台灣權證制度開放以來即並存,TWSE 每日公告清單同時包含兩種。看空標的證券時不一定要走信用帳戶融券(須具備信用交易資格、付融券費、面對軋空),也可以直接在集中市場買進對應的認售權證,最大虧損鎖在權利金。
✗ 行使比例 1:1,一張權證就可以換一張標的股。
台灣市面上認購(售)權證的行使比例多為 0.1 或 0.05,極少 1:1。行使比例 0.1 代表 1 單位權證對應 0.1 股標的、10 張權證才換 1 張標的;若以台積電 2,000 元、行使比例 0.1 的認購權證為例,標的每上漲 1 元、權證理論價值僅增加 0.1 元(再乘以 delta)。看到「權證跳 1 元」就以為等於賺 1,000 元、是把行使比例當 1 算的常見錯誤。下單前必查公開說明書或券商系統揭示的「行使比例」欄位。
✗ 只要押對方向、權證一定賺;最差就跟股票一樣放著等回本。
權證有到期日,時間價值(theta)每日衰減、愈近到期日下跌愈快。同一檔標的、同一方向押對,距到期 30 天與距到期 5 天的權證命運可能完全不同:標的橫盤幾天,距到期遠的還活著,距到期近的時間價值已被吃光。權證歸零後權利金全損、發行券商無補償義務,與股票「公司沒倒就還有機會」的處境不同;也與槓桿型 ETF「每日重設曝險、長期持有產生波動耗損」的機制不同,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使用情境

投資夥伴 LINE 群
學妹
我看財報前有人在拉台積電認購權證,那是什麼?跟直接買股票差在哪呀?
認購權證是券商發行的「買入權利」喔~你付權利金,換到「到期日前以履約價買台積電」的權利,最大虧損就是權利金本身,所以散戶會拿來小錢押方向呢。
學妹
那看跌的時候呢?只能融券放空嗎?
不用喔,另一種是認售權證(Put Warrant),看跌就買認售,一樣是付權利金、最大虧損鎖死。代號上認購是 6 碼數字(前 2 碼 + 4 碼流水),認售是「前 2 碼數字 + 3 碼流水 + 第 6 碼字母 P/U/T」,下單時看末碼就分得出來。
學妹
聽起來蠻好的,那有什麼坑要注意嗎?
三個坑啦。第一是行使比例,台股權證多是 0.1 或 0.05,1 張權證只對應 0.1 股或 0.05 股標的,不是 1:1,看到權證漲 1 元別誤算成賺 1,000 元呢。第二是價內價外,履約價離現價太遠的權證大多在賣時間價值。第三是時間衰退(theta),愈近到期跌愈快,押對方向但拖太久還是會虧光。
學妹
那證交稅跟手續費呢?
證交稅 0.1%、跟 ETF 同條款(§2 第二款),不是股票的 0.3%;不適用當沖減半,日內反沖也是 0.1%。手續費照各券商牌告費率算,多數 0.1425%。一張權證最少要 1,000 單位下單,跟股票一張一樣概念。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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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6-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