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市場
定義
證券交易法 §12 所稱的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由台灣證券交易所(TWSE)開設、透過電子撮合系統集中處理委託與成交。
詳細說明
集中市場一詞在台股有明確的法源。證券交易法 §11 規定,證券交易所是「依本法之規定,設置場所及設備,以供給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目的之法人」;同法 §12 規定,「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謂證券交易所為供有價證券之競價買賣所開設之市場」。把兩條合起來看,集中市場指的是場域與基礎設施(由證交所運作、集中匯整所有委託、依價格優先與時間優先原則統一撮合),並非泛指「股票交易的地方」。台股的集中市場由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獨家經營,1961/10/23 成立、1962/2/9 開業,是台灣資本市場最主要的場域。
集中市場與上市是兩個維度的概念。上市描述的是公司身分(已通過 TWSE 上市審查並掛牌),集中市場描述的是場域(這些上市股票在哪裡撮合)。一檔股票被稱為「上市公司」,意思是它符合上市條件、按規定揭露資訊;同一檔股票在集中市場交易,意思是它的委託與成交經由 TWSE 撮合系統處理。實務上兩者一對一綁定(上市股票必然在集中市場交易、集中市場交易的也只有上市有價證券),但討論制度時要把兩個層次拆開,才能釐清「上市門檻」與「集中撮合機制」是不同問題。
集中市場的運作建立在電子集中撮合之上。盤中 09:00–13:25 採逐筆撮合(自 2020/3/23 起),新委託進入系統後立即依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與既有委託簿配對成交;開盤 08:30–09:00 累積委託、09:00 一次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收盤前 5 分鐘 13:25–13:30 同樣改採集合競價並於 13:30 產生收盤價。若試算成交價超過前 5 分鐘加權平均價 ±3.5%,系統暫緩撮合 2 分鐘改採集合競價,作為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盤中零股則排於整股盤外時段,09:00–13:30 委託、09:10 第一次撮合後每 5 秒集合競價一次(自 2024/12/2 起)。
從散戶角度看,集中市場決定的是「下單後遇到的撮合環境」:稅費結構、漲跌幅、交割節奏、瞬穩觸發、開收盤切換、盤中零股,這些日常會碰到的規則背後都是同一套單一撮合系統在處理。散戶在不同券商下的同一檔上市股票委託,最終匯入的也是 TWSE 同一條交易所主機,券商只是負責收委託、傳到集中交易所。具體稅率、撮合時段、漲跌幅、瞬穩門檻等細節整理於下方「台灣相關規定」。
集中市場的對照是店頭市場(TPEx 櫃買中心)。早年「店頭」一詞來自櫃台議價的歷史,但現行台股的上櫃股票同樣採電子集中撮合(盤中逐筆撮合、開收盤集合競價、漲跌幅 ±10%),制度設計與集中市場一致,差別主要落在掛牌地點、審查門檻、上市公司類別。真正採推薦證券商雙向報價議價交易、且無漲跌幅限制的是興櫃,這層才是與集中市場最不相像的場域。把「集中市場 vs 店頭市場」理解為「TWSE vs TPEx 的場域分工」,而不是「集中撮合 vs 議價交易的機制差異」,才符合現行制度。
台股相關規定
- 法源:證券交易法 §11 定義證券交易所為「設置場所及設備,以供給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目的之法人」;§12 定義「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謂證券交易所為供有價證券之競價買賣所開設之市場」。
- 經營主體:台股集中市場由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獨家經營,1961/10/23 成立、1962/2/9 開業,集中市場僅供已上市有價證券交易,未上市股票不得於集中市場買賣。
- 撮合機制:盤中 09:00–13:25 採逐筆撮合(自 2020/3/23 起);開盤前 08:30–09:00 累積委託、09:00 集合競價;收盤前 5 分鐘 13:25–13:30 集合競價、13:30 產生收盤價。
- 價格穩定:依 TWSE 營業細則 §58-3,盤中試算成交價超過前 5 分鐘加權平均價 ±3.5% 時,系統暫緩撮合 2 分鐘改採集合競價;限價 ROD 委託部分成交,超標部分進入穩定措施,IOC 與 FOK 委託超標部分直接取消。
- 漲跌幅與交割:一般上市普通股漲跌幅 ±10%(自 104/6/1 起);初次上市普通股首 5 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自 94/3/1 起);交割採 T+2 新台幣計價。
- 稅費:上市股票賣方繳證交稅 0.3%、ETF 0.1%、現股當沖賣方 0.15%(依證交稅條例 §2-2 優惠至 116/12/31);券商手續費牌告 0.1425%,多數券商提供折扣。
集中市場 vs 店頭市場 vs 興櫃市場
| 經營機構 | 交易標的 | 撮合方式 | 漲跌幅 | 法源依據 | |
| 集中市場 | 臺灣證券交易所(TWSE) | 上市股票、上市 ETF、上市權證、可轉債等 | 盤中逐筆撮合、開收盤集合競價 | ±10%(初次上市首 5 日無限制) | 證券交易法 §11、§12 |
| 店頭市場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TPEx) | 上櫃股票、上櫃 ETF、上櫃權證等 | 盤中逐筆撮合、開收盤集合競價(與集中市場一致) | ±10%(初次上櫃首 5 日無限制) | 證券交易法 §62(櫃買中心制度授權) |
| 興櫃市場 |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TPEx) | 已公開發行但未掛牌上市櫃公司股票 | 議價交易,推薦證券商雙向報價 | 無漲跌幅;委託價限報價均價 ±30%(111/10/17 起) |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興櫃股票買賣辦法(依證券交易法 §62 授權之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為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