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評鑑
定義
證交所與櫃買中心依金管會公司治理藍圖辦理之上市櫃公司年度治理品質評鑑,以四大構面共數十項指標計分排序,結果分七級距於每年 4 月底公告。
詳細說明
公司治理評鑑是臺灣證券交易所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依金管會公司治理政策辦理的上市櫃公司年度治理品質評鑑制度,主管機關為金管會、執行機關為證交所公司治理中心(cgc.twse.com.tw)與櫃買中心,受評對象為前一年度全體上市櫃公司。制度自 103 年度(2014 年)辦理第 1 屆起每年一屆,至 114 年度(2025 年)已辦理至第 12 屆;證交所已公告「自 115 年度(2026 年)起轉型暨更名為 ESG 評鑑」,原四大構面整併為環境(E)/社會(S)/治理(G)三大構面、指標 75 項,故 114 年度第 12 屆為現行「公司治理評鑑」名稱之最後一屆。
評鑑構面結構在轉型前為四大類別:「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推動永續發展」。第 12 屆(114 年度)共 70 項指標,四構面權重依序為 16%/25%/10%/49%,永續發展構面權重升至近五成、反映金管會永續發展藍圖之政策走向;第 11 屆(113 年度)則為 75 項指標。指標總數與分項結構每屆會調整(第 12 屆相較第 11 屆新增 9 項、修正 11 項、刪除 14 項、調整題型 4 項),具體指標清單以證交所公司治理中心當屆公告之「公司治理評鑑指標」Excel 檔為準。
評分以公開資訊為主要資料來源,避免主觀訪查偏誤;得分計算後依名次比例切分為七個級距並於每年 4 月底公告:前 5%、6%–20%、21%–35%、36%–50%、51%–65%、66%–80%、81%–100%。為避免規模差距影響比較公平性,受評公司另依市值與產業切為五組分組頒獎:金融保險業、電子業大型(市值 100 億元以上)、非電子業大型(市值 100 億元以上)、中型(市值 50–100 億元)、小型(市值 50 億元以下)。第 11 屆受評公司為上市 976 家、上櫃 773 家,合計近 1,800 家,覆蓋率接近全體上市櫃公司。
評鑑結果之政策定位是「治理流程透明度的外部認證」,不是股價預測訊號。前 5% 公司代表治理揭露程度高、董事會運作與股東會議事符合外部標準,但與未來營收、獲利、股價無直接因果關係;落到後段 81%–100% 級距者治理風險已被市場觀察到,但同樣不等於股價必然下跌。較具實證意義的判讀方向是反向使用:連續多屆落於 66%–80% 或 81%–100% 級距的公司,搭配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中「審計委員會否決後改三分之二同意」或獨董反對意見之揭露紀錄,作為選股篩除(negative screening)的訊號。
對散戶來說,治理評鑑可作為計算機指標之外的盡職調查維度。計算機能算出證交稅、手續費、停利停損點,但無法計算治理風險;治理評鑑提供一個低成本的外部標準。實務使用三個切入點:(1)持股或觀察名單公司每年 4 月底比對級距變化、留意是否連續落後段;(2)查公司治理中心「歷年評鑑結果」看連續多屆級距走勢,比單一屆排名更有判讀價值;(3)對照 §14-3 獨董意見載明與 §14-5 審計委員會否決等議事錄揭露(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治理」項下)。三個訊號同時亮燈時,治理風險的判讀強度才足。
台股相關規定
- 主管與辦理機關(金管會公司治理藍圖、證交所「公司治理評鑑系統作業手冊」):本評鑑由金管會主管,證交所公司治理中心(cgc.twse.com.tw)與櫃買中心共同執行,受評對象為全體上市櫃公司。制度自 103 年度辦理第 1 屆,每年一屆,第 12 屆(114 年度)為現行「公司治理評鑑」名稱之最後一屆;自 115 年度起依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轉型暨更名為 ESG 評鑑,由原四大構面整併為環境、社會、治理三大構面。
- 評鑑構面與指標(114 年度第 12 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公告):四大構面為「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11 項指標、權重 16%)、「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18 項指標、權重 25%)、「提升資訊透明度」(7 項指標、權重 10%)、「推動永續發展」(34 項指標、權重 49%),合計 70 項指標。第 12 屆相較第 11 屆新增 9 項、修正 11 項、刪除 14 項、調整題型 4 項;具體指標清單以證交所當屆公告之 Excel 檔為準。
- 評分方式與資料來源(證交所「公司治理評鑑系統作業手冊」):評分以公開資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公司年報、永續報告書、官網等)為主要資料來源,由公司治理中心人員依指標評分指南評分;評分期間原則上對應前一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公司治理表現,結果於評鑑年度之 4 月底公告。
- 級距分布(至少自第 7 屆 109 年度起沿用、具體屆別可至公司治理中心歷年公告核對):受評公司依得分名次比例切為七個級距:前 5%、6%–20%、21%–35%、36%–50%、51%–65%、66%–80%、81%–100%。第 11 屆受評公司為上市 976 家、上櫃 773 家,合計近 1,800 家,覆蓋率接近全體上市櫃公司。散戶查到的「六級距」字樣多半指『分組頒獎』之子分組(市值 50–100 億類別、市值未達 50 億類別在分組頒獎中分公布六級距名單),與整體七級主排名為不同層級之分級結構。
- 分組頒獎(第 11 屆評鑑結果公告):為避免規模差距影響比較公平,另依市值與產業分為五組分組頒獎:金融保險業、電子業大型(市值 100 億元以上)、非電子業大型(市值 100 億元以上)、中型(市值 50–100 億元)、小型(市值 50 億元以下)。頒獎包含「上市公司前 5%」「上櫃公司前 5%」「中型 5%」「小型 1%」與「治理進步公司」等項目,頒獎典禮通常於 6 月由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共同辦理。
- 結果揭露與下載:歷年評鑑結果公布於證交所公司治理中心專區(cgc.twse.com.tw/evaluationCorp/listCh),可依屆別查詢各公司所屬級距;個別公司級距亦同步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司治理」項下揭露。
公司治理評鑑 vs ESG 評鑑(115 年起轉型)vs 重大訊息揭露
| 法源與辦理機關 | 評分範圍與構面 | 對散戶之判讀用途 | |
| 公司治理評鑑(103–114 年度,第 1–12 屆) | 金管會公司治理藍圖;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共同辦理;自 103 年度起每年一屆 | 四大構面: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推動永續發展(第 12 屆共 70 項指標) | 長期治理品質的外部認證;連續多屆後段級距為負面篩除訊號,但與股價無直接因果 |
| ESG 評鑑(115 年度起,第 1 屆) | 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共同辦理;自 115 年度(2026 年)轉型 | 三大構面:環境(E)、社會(S)、治理(G)(第 1 屆共 75 項指標) | 銜接公司治理評鑑、擴大涵蓋環境與社會面;過渡期與舊評鑑結果不直接可比 |
| 重大訊息/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 證交法 §14-3、§14-5、§36 第三項;發行人募集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等;常態即時揭露 | 個案揭露:獨董反對意見、審計委員會否決、財報重編、董事改選、重大資產交易等 | 即時治理事件訊號;與評鑑「長期、年度、級距」對應,宜搭配判讀 |
常見誤解
使用情境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中心「公司治理評鑑」專區(歷年評鑑結果、評鑑指標、作業手冊下載)
- 證交所「證交所發布114年度(第十二屆)公司治理評鑑指標」新聞稿(共計四大構面 70 項指標、推動永續發展構面權重提升至近五成、自 115 年度轉型 ESG 評鑑)
- 證交所「第十一屆(113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公告」(七級距分布、上市 976 家及上櫃 773 家受評、五組分組頒獎)
- 證交所「證交所發布115年度(第一屆)ESG評鑑指標」新聞稿(三大構面 75 項指標、自 115 年度轉型暨更名)
- 金管會「第10屆公司治理評鑑結果已公告,賡續推動公司治理」新聞稿(自 103 年度辦理第 1 屆、評鑑制度沿革、轉型 ESG 評鑑政策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