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換月
定義
在期貨契約最後交易日前,將近月部位平倉並於下一月份契約建立同方向同口數新部位,以延續曝險避免現金結算強制出場的轉倉操作。
詳細說明
期貨換月是「契約有到期日」這個結構性事實逼出來的操作。臺灣期貨交易所掛牌的指數類期貨(臺股期貨 TX、小型臺指 MTX、微型臺指 TMF)依官方契約規格,每口契約都有「最後交易日」與「最後結算日」,期交所 taifex.com.tw 商品頁明文「各契約的最後交易日為各該契約交割月份第三個星期三」、且「最後結算日同最後交易日」、「以現金交割,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以淨額進行現金之交付或收受」。也就是說,到期日前若未平倉,部位不會破產也不會被券商沒收,而是被期交所以最後結算價自動現金結算,淨額入帳或從保證金扣抵後消滅。要延續曝險就只能換月。
臺指期同一時間有六個月份在市場掛牌交易。期交所 TX 商品頁公告契約月份為「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份,另加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三個接續的季月契約在市場交易」,散戶最常交易的是成交量集中的「近月」(當月或下月)。隨著最後交易日靠近,未平倉量會從近月逐步移轉到次月,期交所統計專區的「每日交易行情」與「未沖銷部位」可看到這個結構轉移;自然移轉的時點即市場集體換月時點,散戶單獨抓在最後幾天才換月會面臨流動性變薄、價差變寬的壓力。
換月(業界亦稱期貨轉倉)的兩種執行方式各有取捨。第一種是「分腿單邊送單」:先以市價或限價把近月口數平倉,再另送一筆下月新單。優點是流程直觀,缺點是兩單成交時點有空窗,行情若在中間跳動,新舊部位之間會留下一段裸露曝險的時間,散戶常踩這個雷。第二種是期交所提供的「跨月價差委託」(calendar spread order):在單一委託內同時送出近月反向腿與遠月同向腿,撮合時兩腿同步成交、價格鎖定為「遠月成交價 − 近月成交價」之價差。期交所「期貨商品跨月價差委託機制說明」明定買進價差代表「買遠賣近」、賣出價差代表「買近賣遠」,價差可為正、負或零;交易時段內以單一委託完成轉倉、避免兩腿不同步成交的滑價風險。
換月的真實成本由三段組成:兩腿手續費、近月與遠月之間的價差、撮合滑價。手續費是雙邊收,期貨商按口數計(與股票按成交金額%費率不同),轉倉一次等於一買一賣雙腿都被收費。近遠月價差由市場套利機制定價:當遠月期貨高於近月,業界稱「正價差」(contango),轉倉時要以較貴的遠月買進、較便宜的近月賣出,內生負成本;當遠月低於近月,業界稱「逆價差」(backwardation),轉倉內生正貢獻。臺指期長期多為正價差結構,每月換月小幅吃掉報酬,這是散戶長抱期貨被忽略的隱性成本。撮合滑價則隨流動性變動,最後交易日前 1–2 天近月流動性轉差時尤其明顯。
換月策略對「短線方向交易者」與「長期曝險者」意義不同。短線方向交易者多在進出場節奏內自然平倉,不需主動處理換月;長期曝險者(如以期貨取代現股做指數曝險、或以期貨避險現股部位)必須把每月換月成本計入長期報酬試算,否則會嚴重高估期貨複製指數的效率。期信 ETF(如 00635U 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把這層轉倉成本包裝進淨值內扣,散戶買賣 ETF 時不用自己換月,但每年仍透過經理費(約 1%)與內生轉倉成本承擔同一筆代價。本計算器目前不支援期貨成本試算,散戶若以期貨複製指數,務必先自行把換月成本算進長期報酬假設。
台股相關規定
- 臺指期最後交易日依期交所 TX 商品規格為「各契約交割月份第三個星期三」,最後結算日同最後交易日(最後交易日若為假日或因不可抗力未能交易,順延至最近之次一營業日為最後交易日)。MTX 與 TMF 依同一規則。
- 最後結算價依期交所「指數期貨契約規格」之公告方式:「以最後結算日臺灣證券交易所當日交易時間收盤前三十分鐘內所提供標的指數之簡單算術平均價訂之」,並非單一收盤點位,避免單一價格被尾盤異常干擾。
- 到期日交割方式為現金交割,交易人於最後結算日依最後結算價之差額,以淨額進行現金之交付或收受。指數類期貨無實物標的,未平倉部位到期日由結算機構自動以最後結算價現金結算、不需交易人主動下單。
- 期交所同一時間掛牌六個月份契約:「自交易當月起連續三個月份,另加上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中三個接續的季月契約在市場交易」(TX 商品規格)。MTX、TMF 比照辦理;散戶常以近月(當月或下月)交易,季月主要供避險與套利策略使用。
- 一般交易時段營業時間為 08:45–13:45;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交易時間縮短為 08:45–13:30;到期月份契約最後交易日無盤後交易時段(依期交所 TX 商品規格)。換月委託在交易時段內送出即可,最後 15 分鐘流動性與價差通常已轉差。
- 期交所「期貨商品跨月價差委託機制」提供單一委託完成轉倉的標準工具:委託價格為「較遠月份價格 − 較近月份價格」之價差,可為正、負或零;買進價差代表買遠賣近、賣出價差代表買近賣遠;兩腿同步撮合成交、避免分腿單邊送單的時間落差風險。
分腿單邊送單 vs 跨月價差委託 vs 不換月(讓到期)
| 兩腿成交時點 | 主要風險 | 適用情境 | |
| 分腿單邊送單 | 先平近月、再開遠月,有時間落差 | 兩腿之間裸露曝險、滑價 | 臨時手動操作;近月流動性好且行情平穩時 |
| 跨月價差委託(calendar spread order) | 單一委託內同步撮合 | 價差波動但兩腿同步、無裸露空窗 | 定期長期換月、需鎖定轉倉成本上限 |
| 不換月(讓到期) | 到期日由結算機構自動以最後結算價現金結算 | 曝險被強制平倉、無法延續部位 | 短線交易者本來就要在到期前自然平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