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信 ETF

Futures-Based ETF
期貨信託 ETF期貨型 ETF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

定義

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監理、以期貨契約為主要投資工具、追蹤期貨指數的 ETF 子類,多為黃金、原油等商品期貨型商品。

詳細說明

期信 ETF 全名為「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是台灣 ETF 五大子類(原型/期信/槓桿型與反向型/債券型/主動式)中以法源切分出來的一支。它依《期貨交易法》 §85 第二項授權的「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pcode G0400138,金管會發布)監理,發行人為期貨信託事業或兼營期信業務的投信公司;一般原型 ETF(如 0050、0056)則走《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5 受益憑證、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兩者法源不同、發行人事業類別不同,是 ETF 整體分類下並列的子類。

商品代號末碼 U 為期信 ETF 的識別字母(市場慣稱對應 Ultra 記憶口訣,TWSE 命名規則 PDF 並未明文列出此字義),與槓桿型 L、反向型 R、債券型 B、主動式 A 並列。代表性商品多為商品期貨型 ETF:00635U(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00642U(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00738U(元大道瓊白銀 ER)由元大投信發行;00693U(期街口 S&P 黃豆 ER)、00763U(期街口道瓊銅 ER)則由街口投信發行。標的期貨分別在不同美國商品期貨子交易所掛牌:黃金與白銀為 COMEX、西德州輕原油為 NYMEX;透過持有期貨契約並按月或按季轉倉達成追蹤。多數期信 ETF 不配息,把期貨收益直接累積進淨值(如 00635U 公開說明書揭示「收益分配:否」)。

結構上要注意「期信」是法源/監理分類,「槓桿型/反向型」是策略結構分類,兩個維度可以交集。商品期貨型槓反 ETF(如 00708L 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 單日正向 2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00674R 反 1)同時屬於期信 ETF 與槓反 ETF,受兩套規則疊加管理;但台股指數型槓反 ETF(如 00631L 元大台灣 50 正 2、00632R 反 1)其公開說明書揭示法律性質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非期信 ETF(內部即使大量持有期貨契約,發行架構仍走《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發行架構(投信法 vs 期信法)才是判斷是否屬期信 ETF 的依據,不能只看 L/R 後綴。

稅費結構與其他 ETF 一致:賣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 §2 第二款課 0.1% 證交稅、由賣方繳納、券商於交割(T+2)代扣代繳;不適用 §2-2 現股當沖減半(0.15%)優惠。重要的稅優差異是 §2-1 第二項自 106/1/1 至 115/12/31(2026/12/31)止暫停徵稅,明文僅限「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發行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之 ETF 受益憑證」,期信 ETF 由期貨信託事業發行、且標的為期貨指數而非債券,兩條件皆不滿足,不在此優惠範圍,仍按 0.1% 課徵。內扣費用方面,期信 ETF 因涉及期貨轉倉、換月成本與較高的研究及監理負擔,經理費通常落在每年 1% 上下、保管費 0.15% 上下(具體以各檔基金公開說明書最新公告為準),明顯高於原型 ETF。

下單前須注意適格條件與風險預告書:依「受益憑證買賣辦法」§3 第二項,投資人初次委託買賣期信 ETF 應簽署「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申購買回風險預告書」(FL077758)。若標的同時為槓反型期信 ETF(如 00708L、00674R),另須通過券商發放的槓桿反向 ETF 17 題交易檢核表測驗(與台股指數型槓反 ETF 同一檢核流程)。連結海外期貨指數的期信 ETF 多無漲跌幅限制,與一般上市股票 ±10% 不同,TWSE 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 ETF 商品頁警示投資人留意國內外交易時間差與匯率風險。tick 升降單位仍走 ETF 規則:未滿 50 元 0.01 元、50 元以上 0.05 元。

台股相關規定

  • 法源為《期貨交易法》§85 第二項授權之「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金管會發布),與一般原型 ETF 所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分屬不同事業類別與監理體系;發行人為期貨信託事業或兼營期信業務的投信公司。
  • 商品代號末碼 U 為期信 ETF 的識別字母(市場慣稱對應 Ultra 記憶口訣,非 TWSE 命名規則明文揭露);商品期貨型槓反 ETF 末碼仍為 L/R(如 00708L、00674R),但其全名含「期貨信託基金」字樣以資識別。
  • 證交稅依《證券交易稅條例》§2 第二款課 0.1%(與其他 ETF 同稅率);不適用 §2-2 當沖減半(0.15%)優惠。
  • §2-1 第二項對債券型 ETF 的暫停徵稅優惠(106/1/1 至 115/12/31)明文僅限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之 ETF,期信 ETF 不在優惠範圍,仍照 0.1% 課徵。
  • 初次委託買賣期信 ETF 須簽署「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申購買回風險預告書」(FL077758,依「受益憑證買賣辦法」§3 第二項);商品同時為槓反型者,另須通過 17 題交易檢核表測驗。
  • 連結海外期貨指數的期信 ETF 多無漲跌幅限制(與一般上市股票 ±10% 不同),tick 升降單位仍走 ETF 規則(未滿 50 元 0.01 元、50 元以上 0.05 元)。

期信 ETF vs 原型 ETF vs 槓反 ETF

法源發行人事業類別典型內扣費用證交稅優惠
期信 ETF(如 00635U、00642U) 期貨交易法 §85 +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期貨信託事業/兼營期信業務的投信經理費 1% 上下 + 保管費 0.15% 上下無;按 §2 第二款 0.1%
原型 ETF(如 0050、0056)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5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投信)經理費多在 0.3%–0.4%無;按 §2 第二款 0.1%
槓反 ETF(含商品期貨型,如 00708L) 依商品而定(台股槓反走投信法;商品槓反走期信法)依商品而定經理費 1% 上下 + 保管費 0.15% 上下無;按 §2 第二款 0.1%

常見誤解

✗ 凡是槓桿型或反向型 ETF 都是期信 ETF。
兩個維度其實可以分離。「期信」是依《期貨交易法》與「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監理的法源分類;「槓桿型/反向型」是策略結構分類,兩個維度可以交集也可以分離。商品期貨型槓反 ETF(如 00708L 黃金正 2、00674R 黃金反 1)同時屬期信與槓反;但台股指數型槓反 ETF(如 00631L 元大台灣 50 正 2、00632R 反 1)公開說明書揭示法律性質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走《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並非期信 ETF。
✗ 期信 ETF 屬於債券指數股票型基金的延伸,所以也享 §2-1 暫停徵稅優惠到 115/12/31。
這項優惠不及於期信 ETF。《證券交易稅條例》§2-1 第二項條文明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暫停徵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發行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之上市及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之證券交易稅」,限定發行人為「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標的為「債券」兩個條件。期信 ETF 發行人為期貨信託事業、標的為商品期貨指數,兩個條件都不滿足,賣出時按 §2 第二款 0.1% 課徵。
✗ 00635U 是黃金 ETF,買它等於存實體黃金、有金價就一定有配息。
兩者不能畫等號。00635U 追蹤「標普高盛黃金 ER 指數」,透過持有 COMEX 黃金期貨契約並按月轉倉達成追蹤,不持有實體金條也不收取黃金利息,且公開說明書揭示「收益分配:否」、不配息,期貨收益直接累積進淨值。長期報酬還受「轉倉成本」(contango/backwardation)影響:在期貨遠月價高於近月(contango)的市況下,每次換倉需以較貴的遠月買回較便宜的近月部位,會形成內生負報酬。

使用情境

投資夥伴 LINE 群
學弟
我看到 00635U、00642U 這幾檔末碼是 U,看起來跟 0050、00878 不太一樣,到底是什麼?
它們是「期信 ETF」喔~就是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監理的子類,發行人是期貨信託事業,跟 0050 那種一般原型 ETF 走《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不一樣呢。
學弟
差在法源喔?那買起來有什麼不一樣?
主要三個地方:一是內扣費用比較高,期信 ETF 經理費約每年 1%、加保管費 0.15% 上下(合計約 1.15%,以各檔公開說明書揭露為準),比 0050 的 0.3% 上下高出不少;二是多半不配息,期貨收益直接累積進淨值;三是連結海外指數的多半沒有漲跌幅限制,跟台股 ±10% 不同。
學弟
那 00631L 元大台灣 50 正 2 算不算期信 ETF?它也是用期貨槓桿吧?
常被誤會這個耶。00631L 雖然內部用期貨槓桿,但它公開說明書揭示是「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走投信法,不是期信 ETF 啦。商品期貨型槓反才是期信(像 00708L 黃金正 2、00674R 黃金反 1),台股指數型槓反是投信基金。
學弟
證交稅呢?跟其他 ETF 一樣 0.1% 嗎?
對呀,賣出走 §2 第二款 0.1%、券商代扣代繳;但 §2-1 那條債券型 ETF 暫停徵稅到 115/12/31 的優惠不及於期信 ETF,因為條文限定發行人是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標的是債券,期信 ETF 兩條都不符合喔。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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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6-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