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信 ETF
定義
依「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監理、以期貨契約為主要投資工具、追蹤期貨指數的 ETF 子類,多為黃金、原油等商品期貨型商品。
詳細說明
期信 ETF 全名為「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是台灣 ETF 五大子類(原型/期信/槓桿型與反向型/債券型/主動式)中以法源切分出來的一支。它依《期貨交易法》 §85 第二項授權的「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pcode G0400138,金管會發布)監理,發行人為期貨信託事業或兼營期信業務的投信公司;一般原型 ETF(如 0050、0056)則走《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5 受益憑證、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兩者法源不同、發行人事業類別不同,是 ETF 整體分類下並列的子類。
商品代號末碼 U 為期信 ETF 的識別字母(市場慣稱對應 Ultra 記憶口訣,TWSE 命名規則 PDF 並未明文列出此字義),與槓桿型 L、反向型 R、債券型 B、主動式 A 並列。代表性商品多為商品期貨型 ETF:00635U(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00642U(元大標普高盛原油 ER)、00738U(元大道瓊白銀 ER)由元大投信發行;00693U(期街口 S&P 黃豆 ER)、00763U(期街口道瓊銅 ER)則由街口投信發行。標的期貨分別在不同美國商品期貨子交易所掛牌:黃金與白銀為 COMEX、西德州輕原油為 NYMEX;透過持有期貨契約並按月或按季轉倉達成追蹤。多數期信 ETF 不配息,把期貨收益直接累積進淨值(如 00635U 公開說明書揭示「收益分配:否」)。
結構上要注意「期信」是法源/監理分類,「槓桿型/反向型」是策略結構分類,兩個維度可以交集。商品期貨型槓反 ETF(如 00708L 元大標普高盛黃金 ER 單日正向 2 倍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00674R 反 1)同時屬於期信 ETF 與槓反 ETF,受兩套規則疊加管理;但台股指數型槓反 ETF(如 00631L 元大台灣 50 正 2、00632R 反 1)其公開說明書揭示法律性質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並非期信 ETF(內部即使大量持有期貨契約,發行架構仍走《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發行架構(投信法 vs 期信法)才是判斷是否屬期信 ETF 的依據,不能只看 L/R 後綴。
稅費結構與其他 ETF 一致:賣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 §2 第二款課 0.1% 證交稅、由賣方繳納、券商於交割(T+2)代扣代繳;不適用 §2-2 現股當沖減半(0.15%)優惠。重要的稅優差異是 §2-1 第二項自 106/1/1 至 115/12/31(2026/12/31)止暫停徵稅,明文僅限「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發行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之 ETF 受益憑證」,期信 ETF 由期貨信託事業發行、且標的為期貨指數而非債券,兩條件皆不滿足,不在此優惠範圍,仍按 0.1% 課徵。內扣費用方面,期信 ETF 因涉及期貨轉倉、換月成本與較高的研究及監理負擔,經理費通常落在每年 1% 上下、保管費 0.15% 上下(具體以各檔基金公開說明書最新公告為準),明顯高於原型 ETF。
下單前須注意適格條件與風險預告書:依「受益憑證買賣辦法」§3 第二項,投資人初次委託買賣期信 ETF 應簽署「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申購買回風險預告書」(FL077758)。若標的同時為槓反型期信 ETF(如 00708L、00674R),另須通過券商發放的槓桿反向 ETF 17 題交易檢核表測驗(與台股指數型槓反 ETF 同一檢核流程)。連結海外期貨指數的期信 ETF 多無漲跌幅限制,與一般上市股票 ±10% 不同,TWSE 槓桿型及反向型期貨 ETF 商品頁警示投資人留意國內外交易時間差與匯率風險。tick 升降單位仍走 ETF 規則:未滿 50 元 0.01 元、50 元以上 0.05 元。
台股相關規定
- 法源為《期貨交易法》§85 第二項授權之「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金管會發布),與一般原型 ETF 所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分屬不同事業類別與監理體系;發行人為期貨信託事業或兼營期信業務的投信公司。
- 商品代號末碼 U 為期信 ETF 的識別字母(市場慣稱對應 Ultra 記憶口訣,非 TWSE 命名規則明文揭露);商品期貨型槓反 ETF 末碼仍為 L/R(如 00708L、00674R),但其全名含「期貨信託基金」字樣以資識別。
- 證交稅依《證券交易稅條例》§2 第二款課 0.1%(與其他 ETF 同稅率);不適用 §2-2 當沖減半(0.15%)優惠。
- §2-1 第二項對債券型 ETF 的暫停徵稅優惠(106/1/1 至 115/12/31)明文僅限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之 ETF,期信 ETF 不在優惠範圍,仍照 0.1% 課徵。
- 初次委託買賣期信 ETF 須簽署「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買賣及申購買回風險預告書」(FL077758,依「受益憑證買賣辦法」§3 第二項);商品同時為槓反型者,另須通過 17 題交易檢核表測驗。
- 連結海外期貨指數的期信 ETF 多無漲跌幅限制(與一般上市股票 ±10% 不同),tick 升降單位仍走 ETF 規則(未滿 50 元 0.01 元、50 元以上 0.05 元)。
期信 ETF vs 原型 ETF vs 槓反 ETF
| 法源 | 發行人事業類別 | 典型內扣費用 | 證交稅優惠 | |
| 期信 ETF(如 00635U、00642U) | 期貨交易法 §85 + 期貨信託基金管理辦法 | 期貨信託事業/兼營期信業務的投信 | 經理費 1% 上下 + 保管費 0.15% 上下 | 無;按 §2 第二款 0.1% |
| 原型 ETF(如 0050、0056) |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5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投信) | 經理費多在 0.3%–0.4% | 無;按 §2 第二款 0.1% |
| 槓反 ETF(含商品期貨型,如 00708L) | 依商品而定(台股槓反走投信法;商品槓反走期信法) | 依商品而定 | 經理費 1% 上下 + 保管費 0.15% 上下 | 無;按 §2 第二款 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