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優先順序

Order Priority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撮合優先順序Price-Time Priority

定義

撮合主機決定買賣申報誰先成交的兩條鐵律,依序為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是逐筆撮合與集合競價兩種模式共通的排序基礎。

詳細說明

委託優先順序解決一個基本問題:同一秒湧進數百筆買賣單,撮合主機要先處理誰、後處理誰。TWSE 營業細則 §58-2 只給兩條規則,沒有第三條。第一款價格優先含一句收尾規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之申報」再依時間優先原則決定順序;第二款時間優先則規範另一件事,開市前輸入之申報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開市後輸入之申報依輸入時序決定優先順序。逐筆撮合(盤中 09:00–13:25,自 2020/3/23 全面施行)與集合競價(開盤、收盤前 5 分鐘、瞬間價穩 2 分鐘暫緩)兩種模式都用這套排序,差別只在「累積一秒一次撮」對比「累積一段時間一次撮」。

價格優先這條看似直觀,但實務上常被誤解為「掛得早一定先成交」。跨價位時掛單時間沒有意義。你 09:01 掛 2,000 元買,旁邊 09:05 才掛 2,005 元買的後手,反而會先吃到對手方的 2,005 元賣單,因為他的價格出得比你高。台積電(pinned 2,000 元、≥1,000 元股票檔位 5 元)若五檔賣 1 落在 2,005 元,掛 2,005 元的買單會優先於掛 2,000 元的買單成交。價格與時間沒有合併計算的算法、是純粹的字典序,先比價格,價格同了才比時間。

時間優先在同一價位內是先進先排(FIFO)。開盤前累積委託(08:30–09:00)因為時點難以精確區分,由電腦隨機排序;開市後送入的委託全部依進場時序排隊,跟券商 App 的「按下送出」時刻無關,重點是「進入交易主機」的時序。同一價位排隊位置撮合主機內部維護、不對外揭示,五檔報價只顯示「同價位總量」而不顯示「你排第幾」,這也是散戶判讀盤面時容易誤判的盲區之一。

改價會被打回隊尾。§58 第六項規定,變更當日有效買賣申報時,除「減少申報數量」與「變更限價買賣申報之價格」兩種情形外,應先撤銷原申報、再重新申報;其中變更限價條款的條文原文為「變更後買賣申報時序以變更時輸入時序為準」。實務意涵為,你 09:05 掛了 2,000 元買,09:10 想改成 2,005 元搶進度,這筆改價後的時序會跳到 09:10、排在所有 09:05–09:10 之間掛在 2,005 元的委託之後。增加數量則更直接,依條文須先撤銷原申報再重新申報,時序自然從新申報時刻起算。改價的代價這條容易被忽略,但每次按下「改價」按鈕都等於放棄原本的時間優先位置。

集合競價的排序邏輯與盤中相同,但決定價格的方式不同。§58-3 第一項規範三步驟。第一步以「最大成交量」為目標決定單一成交價(高於決定價格之買單、低於決定價格之賣單須全部滿足);第二步「決定價格之申報至少一方須全部滿足」;第三步符合前兩步的價位若有兩個以上,採接近當市最近一次成交價、若當市無成交價則採接近開盤競價基準的價位。決定價格那一檔的「另一方」不會全部滿足,剩下的部分依時間優先排隊。所以開盤前掛在熱門價位的單也可能撮不到,並非「集合競價人人有獎」。

台股相關規定

  • TWSE 營業細則 §58-2:撮合依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成交。第一款價格優先為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之申報依時間優先原則決定優先順序(FIFO 收尾句即附於本款);第二款時間優先規範開市前/開市後處理方式不同:開市前輸入之申報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開市後輸入之申報依輸入時序決定優先順序。
  • TWSE 營業細則 §58-2 第二款規範開市前/開市後時序處理(前者隨機、後者依輸入時序);接受委託起始時點之條文依據出自 §58 第二項「電腦自動交易之買賣申報,除另有規定外,得自市場交易時間開始前之三十分鐘起輸入」,即 08:30 為券商可開始送單之起點。08:30–09:00 累積之同價委託於 09:00 開市時由電腦隨機洗牌,09:00 開市後則嚴格依進場時序。
  • TWSE 營業細則 §58 第六項:證券商申請變更當日有效買賣申報時,除「減少申報數量」與「變更限價買賣申報之價格,變更後買賣申報時序以變更時輸入時序為準。但本公司另有規定者,不適用之」兩種情形外,應先撤銷原申報再重新申報。實務意涵為改價會被打回隊尾、增加數量等同新申報,僅有減量保留原時序(條文末另設「但本公司另有規定者,不適用之」之但書,係交易所保留例外調整空間)。
  • TWSE 營業細則 §58-3 第一項規範集合競價成交價決定原則:以滿足最大成交量為原則,高於決定價格之買單、低於決定價格之賣單須全部滿足;決定價格之申報至少一方須全部滿足;符合前二款之價位有二個以上時,採接近當市最近一次成交價之價位,若當市無成交價則採接近開盤競價基準之價位。
  • 盤中 09:00–13:25 採逐筆撮合,每進一筆新委託即依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比對;開盤(09:00)、收盤前 5 分鐘(13:25–13:30)、瞬間價格穩定措施延緩期間(暫緩 2 分鐘)採集合競價,排序原則同盤中、僅撮合時點與成交價算法不同。
  • 同一價位排隊位置由撮合主機內部維護、不對外揭示。五檔報價只揭示「未成交最佳五檔申報買賣價格、申報買賣張數」的價量摘要,無從得知自己排在第幾位、前面有多少筆委託,這是五檔資訊的固有限制。

逐筆撮合 vs 集合競價:委託優先順序如何運作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撮合時點同價位剩餘委託
盤中逐筆撮合 較高買、較低賣優先同價位 FIFO、依進主機時序隨到隨配(毫秒級)依時間順序逐筆消化,未成交續留委託簿
開、收盤集合競價 滿足最大成交量原則決定單一價同價位 FIFO(開盤前累積部分隨機排序)指定時點(09:00 或 13:30)一次撮合決定價格那一檔僅一方全滿足,另一方依時間排隊、剩餘續留
瞬間價穩 2 分鐘暫緩 累積暫緩期間限價 ROD 算最大成交量同價位 FIFO暫緩終了一次集合競價同集合競價,剩餘委託隨後續逐筆撮合續處理

常見誤解

✗ 掛漲停買、跌停賣,因為價格最優,所以一定排在最前面、一定成交得到。
價格優先讓漲停買單擁有「同方向最高優先級」,但不等於「保證成交」。漲停價那一檔通常累積大量同價委託,撮合主機嚴格依時間優先 FIFO 消化,前面排的委託沒被吃完前後面的就輪不到。台積電(pinned 2,000 元)若漲停 2,200 元(±10%)且該價位已累積 5,000 張買單,你後掛的 100 張要等前面 5,000 張全成交才有機會,對手方賣單若不夠多,整天掛單到收盤都沒成交是常見結果。漲跌停價的「排隊長度」才是真正決定能否成交的因素,不是價格本身。
✗ 掛單時間越早越優先成交,所以開盤前 08:30 就掛單比 08:59 掛同一價位有優勢。
§58-2 第二款明定,開市前輸入之申報依電腦隨機排列方式決定優先順序,並非依進主機時序。08:30–09:00 累積的所有同價委託 09:00 開市時由電腦隨機洗牌,掛得早沒有任何優勢。「依進場時序排隊」只適用於 09:00 開市後送入的委託;開盤集合競價那一場的隨機排序是條文設計,目的是避免券商搶在開市瞬間批量送單造成不公平。
✗ 我掛了限價 ROD 在最佳買價、五檔內,整天應該都會成交得到吧?
最佳買價那一檔通常排隊長度可觀,撮合主機嚴格依進場時序消化。台積電盤中若買 1 落在 2,000 元、累積 800 張,你後掛的 100 張排在第 801–900 位;對手方賣單必須先吃完前面 800 張、才輪到你那 100 張。當日若賣盤稀薄或價格往上走、買 1 始終留在 2,000 元,整天到收盤前 800 張前手都沒被消化完,你的 100 張就一張都成交不到。這不是 ROD 機制有問題,是時間優先 FIFO 加上五檔內部排隊位置不對外揭示,散戶看到「我在最佳買價」容易高估自己的成交機率。改價(譬如改成 2,005 元搶進度)會被 §58 第六項打回隊尾,不見得划算,要看「前面排隊長度」對比「改價後跳一檔重排」的取捨。

使用情境

投資夥伴 LINE 群
學妹
欸我 09:05 掛了 2,000 元買台積電 1 張,看買 1 一直在 2,000 元、五檔賣 1 在 2,005 元,等了一整天沒成交⋯⋯是不是 ROD 壞了?
ROD 沒壞喔,是時間優先 FIFO 害的。妳掛 2,000 元的時候,那個價位前面可能已經累積幾百張、幾千張買單,撮合主機嚴格按進場時序消化,妳要等前手全部成交才輪到妳。
學妹
可是五檔顯示買 1 才 800 張耶?
那個 800 張是「整層加總」,不是妳排第 800。妳實際排第幾五檔不揭示,只有撮合主機自己知道。可能妳已經是第 600 位、也可能是第 750 位,反正前面消化完才到妳~
學妹
那我現在改成 2,005 元、跳一檔搶進度行不行?
可以,但要算帳啦。§58 第六項規定改價會打回隊尾,妳改成 2,005 元等於放棄 2,000 元那一檔原本的位置、重新排到 2,005 元那一檔的最後面。如果 2,005 元那邊也已經排很多人,妳跳一檔的代價就是「從某個位置重新排到 0」,不見得比繼續等划算。
學妹
增加數量呢?我從 1 張改成 2 張?
增加數量條文要求先撤再重掛,等於整單視為新申報、時序從現在起算。所以唯一能保留原本時間優先的操作只有「減量」一招,其他改價、增量都打回隊尾。撮合主機這套規則對所有人都一樣,沒有 VIP 通道喔~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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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6-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