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算成交價
定義
逐筆撮合下、撮合機器於每次撮合前依當下委託簿模擬算出的成交價,作為比對是否超過參考價 ±3.5%、觸發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的判斷依據。
詳細說明
試算成交價是逐筆撮合機器於每次撮合前的內部運算結果。逐筆撮合下,每一筆新進委託都會引發一次重新試算:撮合機器把當下尚未成交的買賣委託堆疊一次,找出能讓最大數量成交的價格,這個價格就是「試算成交價」。它的角色是揭示用、不是承諾用,散戶在五檔報價介面上看到的「模擬撮合成交價」(Indicative Price,自 2020/3/23 起每 5 秒揭露一次)即為此值。
試算成交價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是 §58-3 瞬間價格穩定措施的觸發開關。撮合機器拿這個數字去比對「參考價 ±3.5%」這條線,若超過就暫緩撮合 2 分鐘改集合競價、若沒超過就立即依逐筆撮合成交。也就是說,真正進入買賣紀錄的成交價可能與試算價有差距:試算只是「如果現在撮會成多少」的預估,真正成交可能因為觸發暫緩而被推遲到 2 分鐘後的集合競價來決定。
參考價的計算分三段切換,條文 §58-3 寫得很細、不能簡化為單一規則。階段一(第一次撮合起 5 分鐘內)參考價為第一次撮合成交價,若該次無成交價則以開盤競價基準替代;階段二(滿 5 分鐘後)改為當筆申報輸入時點往前 5 分鐘的成交價量加權平均,期間若完全無成交則以最近一次成交價作 fallback;階段三(延緩撮合終了後 5 分鐘內)以該次集合競價成交價為參考價,5 分鐘後再回到階段二的滾動加權平均。
暫緩 2 分鐘期間,撮合暫停、委託持續累積,僅在 2 分鐘終了時以集合競價一次撮合,之後恢復逐筆撮合。期間只收限價 ROD 的新委託、改量與取消,市價、IOC、FOK 皆不收(市價 ROD 由系統自動刪除並回報券商)。撮合機器這 2 分鐘內持續以限價 ROD 委託簿試算、每 5 秒揭露最新試算價量與最佳五檔,讓散戶評估後續委託。急單若想在暫緩期間進場,必須改寫成限價 ROD 才送得出。
常見誤讀有兩種。第一種是把試算成交價當成「下一秒一定的成交價」直接追單。下一筆新委託進來會立刻引發重新試算,揭示的價格與量都會跳,散戶按這個跳動價追高殺低,反而成為被收割的一方。第二種是把參考價簡化為「對照前一筆成交價」,條文明定階段二是 5 分鐘滾動加權平均、無成交才 fallback 到最近成交價,把 fallback 倒置為主規則會誤判 ±3.5% 邊界、低估暫緩觸發機率。
台股相關規定
- TWSE 營業細則 §58-3 規定參考價三段切換:第一次撮合起 5 分鐘內為第一次撮合成交價(無成交價則為開盤競價基準);滿 5 分鐘後為當筆申報往前 5 分鐘加權平均(期間無成交價則以最近一次成交價作 fallback);延緩終了後 5 分鐘內為該次集合競價成交價。
- 試算成交價超過參考價 ±3.5% 即觸發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暫緩撮合 2 分鐘後改集合競價,嗣後恢復逐筆撮合。
- 暫緩 2 分鐘期間僅接受限價 ROD 的新委託、改量、取消;市價、IOC、FOK 不收,市價 ROD 由系統自動刪除並回報券商。
- 試算成交價及試算成交量每 5 秒揭露一次,搭配最佳五檔買賣價量同步揭示,自 2020/3/23 起與盤中全面逐筆撮合同步施行。
- 收盤前 5 分鐘(13:25–13:30)採集合競價、不適用試算成交價揭示;§58-3 收盤暫緩機制則適用最後 1 分鐘(13:29–13:30)。
試算成交價 vs 實際成交價 vs 參考價
| 用途 | 產生方式 | 更新頻率 | 進入交易紀錄 | |
| 試算成交價 | 揭示與觸發暫緩判斷 | 每次撮合前以限價 ROD 委託簿模擬 | 每 5 秒揭露一次 | 否(僅揭示) |
| 實際成交價 | 真正撮合結果 | 撮合後依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成交 | 逐筆即時 | 是 |
| 參考價 | ±3.5% 判斷基準 | 依 §58-3 三段切換(首撮 5 分鐘/滾動 5 分鐘加權平均/延緩後 5 分鐘集合競價價) | 隨時點滾動或於延緩終了後更新 | 否(內部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