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股

Disposition Stock
處置有價證券被處置股票

定義

個股因連續多日交易行為異常,被證交所依「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採行特別交易限制的標的。

詳細說明

處置股(正式稱呼為「處置有價證券」,散戶口語也常寫成「被處置股票」)是制度層的「警告升級版」。當個股的價量行為被證交所監視系統標記為連續異常,會先進入「公告注意交易資訊」階段,俗稱注意股;若注意條件在短時間內反覆達標,就會升級為處置股,下一個營業日起改用人工管制集合競價、並對符合門檻的投資人預收款券。觸發機制源自證交所「公布或通知注意交易資訊暨處置作業要點」(FSC 核定、TPEx 對上櫃股票有對應辦法)。

觸發條件用意在抓「持續性的異常」而不是單日大漲大跌。實務上常見的兩條觸發路徑是:「連續 3 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跌百分比異常,或「連續 5 個營業日」達多項注意標準(成交量過度放大、週轉率過高、券資比明顯放大、當沖成交比過高等共 14 款情形之一,113/12/31 修正後第十三款為「當日沖銷比率明顯過高」)。注意股、處置股的判準仍以證交所每日公告為準;散戶端的記憶點是「要連續多日反覆觸發才會升級為處置,單日大漲大跌不會」。

處置層級分兩段。最近 30 個營業日內首次處置者,期間為次一營業日起 10 個營業日,撮合改為人工管制集合競價,約每 5 分鐘撮合一次;對「單筆達 10 交易單位(10 張)或多筆累積達 30 交易單位」以上的投資人預收款券。若同一檔在 30 個營業日內被處置第二次(或以上),改為約每 20 分鐘撮合一次,且預收款券不再設門檻,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皆全額預收。另若該次處置係依§4 第一項第十三款(當日沖銷比率異常)觸發,§6 第四項規定處置期間延長為次一營業日起 12 個營業日。

處置期滿、不再達注意標準後,個股自動恢復一般交易,毋須另外申請。對散戶實際的下單影響有四:(a) 不能信用交易(融資融券受限或暫停);(b) 整股下單前要先匯入足額款項或圈存股票;(c) 想撮合到價要等下一個 5 分鐘/20 分鐘的集合競價時點;(d) 多數券商對處置股關閉現股當沖。處置的設計重點在「把進出的代價拉高」而非禁止交易,讓追漲殺跌的人先付出時間與資金成本。

台股相關規定

  • 觸發判準以證交所每日公告為準,常見路徑包含「連續 3 個營業日累積收盤價漲跌百分比異常」與「連續 5 個營業日達注意標準」兩類;上櫃股票由櫃買中心對應辦法處理。
  • 處置期間:最近 30 個營業日內首次處置為 10 個營業日;同期間第二次以上處置同樣 10 個營業日,但措施加重(撮合間隔加長、預收門檻取消)。若處置係依§4 第一項第十三款(當日沖銷比率異常)觸發,§6 第四項另規定處置期間延長為次一營業日起 12 個營業日。
  • 撮合方式:首次處置改採人工管制集合競價,約每 5 分鐘撮合一次;第二次以上改為約每 20 分鐘一次。盤中逐筆撮合對處置股不適用。另對「變更交易方法之有價證券」撮合間隔約 10 分鐘(首次)/25 分鐘(第二次以上);對「變更交易方法且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之有價證券約 45 分鐘(首次)/60 分鐘(第二次以上)。
  • 預收款券門檻:首次處置對「單筆達 10 交易單位或多筆累積達 30 交易單位以上」的投資人預收款券;第二次以上處置取消門檻,所有投資人每日委託全額預收。
  • 處置期間多數券商會關閉該股的現股當沖與信用交易,整股下單須先足額圈存款券;零股交易亦多受限。
  • 處置期滿、不再達注意標準後自動恢復一般交易,毋須另外申請或公告解除。

注意股 vs 處置股 vs 全額交割股

觸發原因主管機關介入點主要措施對散戶下單影響
注意股 交易行為單次或短期異常公告交易資訊(警告層)揭露異常資訊、無交易限制正常下單,僅多一道風險揭露
處置股 連續多日達注意標準人工管制集合競價 + 預收款券撮合每 5 分鐘或 20 分鐘一次、可能須預收無法信用交易、現股多須圈存、撮合慢
全額交割股 公司財務或重大訊息異常變更交易方法(FSC/TWSE 公告)買進前須先繳款、賣出前須先交券流動性極差,買賣前要備齊款券

常見誤解

✗ 「警示股」是台股一個正式的制度名稱。
正式制度只有「注意」與「處置」兩層,「警示股」是散戶口語把兩層合稱的說法。注意是公告交易資訊的揭露層、處置是進一步加上撮合與預收限制;談到下單實際差別時,要對應到注意或處置其中一層才精準。
✗ 處置股跟全額交割股是同一件事。
兩者觸發軌道完全不同。處置股是個股「交易行為」連續多日異常觸發,屬於 TWSE 監視單位的處置;全額交割股是公司「財務狀況或重大訊息」出問題,由金管會、證交所決定變更交易方法。前者期間到了會自動恢復,後者要等公司財務改善並經主管機關核准才能恢復一般交易。
✗ 股票一旦進入處置期,當日就不能再買賣。
處置改變的是交易方式、不是停止交易。處置期間仍可在每 5 或 20 分鐘的集合競價時點下單成交,只是要忍受撮合節奏變慢、整股須先圈存款券、信用交易與現股當沖被多數券商關閉。流動性大幅下降,但市場並未關門。

使用情境

投資夥伴 LINE 群
學妹
欸,我昨天看好的那檔今天怎麼變成「處置股」?是出大事了嗎?
別緊張喔~處置不是公司出事啦,是這檔最近連續好幾天股價漲跌或量能太誇張,被證交所多套一層交易限制,跟全額交割股不一樣呢。
學妹
所以我還可以買嗎?
可以買啦,只是規矩會變多。撮合改成每 5 分鐘一次集合競價,下單超過 10 張或多筆累積 30 張以上會被預收款券,多數券商也會把這檔的當沖跟信用交易先關起來呀。
學妹
聽起來變很麻煩。如果它又被處置一次呢?
那就升級囉,30 個營業日內第二次處置會拉長到每 20 分鐘撮合一次,所有人下單都全額預收沒有門檻。處置 10 個營業日結束沒再達注意標準就會自動恢復,倒不用擔心。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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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6-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