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股利預扣稅

Foreign Dividend Withholding Tax
股利預扣稅就源扣繳稅

定義

投資海外股票領配息時,由配息來源國在發放當下就源扣繳的稅款,投資人實收的是扣稅後淨額,而非帳面上的全額股利。

詳細說明

買美股或其他海外股票領股息,常有人以為券商會把整筆股利匯進帳戶、台灣這邊再算稅。實際流程是反過來的:錢還沒進到你手上,配息來源國(例如美國)就先扣走一截,剩下的淨額才透過存託機構、券商一層層轉到你的戶頭。這個動作叫「就源扣繳」,扣的就是預扣稅。

美國把外國投資人視為「非居民外國人(NRA)」,對其領取的美國來源股利,預設按 30% 稅率扣繳。也就是說,一檔美股配 100 美元股利,到帳的通常只有 70 美元,30 美元在發放當下就被扣走、不會退回。這 30% 是美國國內法的預設稅率,適用於沒有條約優惠的外國投資人,與你用複委託、海外券商或哪一家平台買進無關。

預設稅率能不能降,取決於投資人居住國與美國之間有沒有「租稅協定」。有協定的國家(例如部分歐洲國家居民)股利預扣可降到 15% 甚至更低。問題在於:截至 2026 年 6 月,台灣與美國之間並沒有生效的全面性所得稅協定。美國國會雖在推動對台灣居民的雙重課稅減免立法(United States-Taiwan Expedited Double-Tax Relief Act),但截至 2026 年 6 月眾議院已通過、參議院尚未通過、總統也尚未簽署生效。因此台灣投資人領美股股利通常吃滿 30%;是否減稅以一手公告為準,不宜預設「很快會有」。

W-8BEN 是外國投資人向美國券商或扣繳機構聲明「我是外國人、不是美國稅務居民」的表格,也是主張租稅協定優惠稅率的前提。常見誤解是「填了 W-8BEN 就能減稅」:表格本身只是確認身分,真正能不能降稅率,看的是你的居住國與美國有沒有協定。台灣投資人沒有協定可援引,填了 W-8BEN 一樣是 30%,差別只在於不填可能被當成隱匿身分、改按更高的 backup withholding 處理。

預扣稅是來源國在發放當下扣的稅,和台灣這邊的海外所得課稅是上下游兩件事。同一筆股利,先在美國被扣 30%,回到台灣後仍可能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最低稅負制);好在這筆海外已納稅額在限額內可以扣抵台灣的基本稅額,不至於兩邊各課一次全額。台灣端的門檻與計算屬另一個主題,這裡點到為止。

台股相關規定

  • 美國對非居民外國人(NRA)的美國來源股利,預設預扣稅率為 30%,由存託機構或券商在配息發放時就源扣繳,投資人收到的是稅後淨額。
  • 預扣稅率能否降低取決於投資人居住國與美國是否簽有租稅協定。截至 2026 年 6 月,台灣與美國之間並無生效的全面性所得稅協定,台灣投資人領美股股利通常按 30% 全額扣繳;是否減稅以一手公告為準,不宜預設「很快會有」。
  • W-8BEN 用於向美方聲明外國人身分、作為主張協定優惠的前提;台灣投資人因無協定可援引,填具 W-8BEN 並不會降低 30% 的股利預扣稅率。
  • 同一筆海外股利被來源國扣繳的稅額,在限額內可扣抵台灣最低稅負制下的基本稅額,須提示來源地稅務機關發給的納稅憑證;台灣端的併入與門檻見海外所得、最低稅負制條目。
  • 預扣稅是來源國針對「配息」課的稅,與台灣對證券交易所得停徵、以及賣出股票的資本利得是不同稅目,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海外股利預扣稅 vs 台灣股利所得稅 vs 台灣海外所得稅

課稅主體課稅時點稅率/方式針對標的
海外股利預扣稅 來源國(如美國)配息發放當下就源扣繳NRA 預設 30%(無協定不減)海外股票配息
台灣股利所得稅 台灣(財政部)次年綜所稅申報合併計稅或分開計稅二擇一台股配息
台灣海外所得稅 台灣(財政部)次年基本稅額申報計入基本所得額、超門檻才課海外所得(含已扣繳股利)

常見誤解

✗ 股利會整筆匯進帳戶,台灣這邊再扣稅就好,來源國不會先扣。
順序剛好相反。美股股利在發放當下就由來源國就源扣繳,台灣投資人到帳的是扣掉 30% 後的淨額,這筆稅在發放時就被扣走、不會自動退回。回到台灣後這筆股利仍可能計入基本所得額,但兩個動作分屬來源國與台灣兩端。
✗ 只要填了 W-8BEN,美股股利預扣稅就能從 30% 降下來。
W-8BEN 只是聲明外國人身分、作為援引租稅協定的前提,本身不會自動減稅。能不能降,看的是居住國與美國有沒有協定。截至 2026 年 6 月台美之間沒有生效的全面性所得稅協定,台灣投資人填了 W-8BEN 一樣是 30%;是否減稅以一手公告為準,不宜預設「很快會有」。
✗ 同一筆美股股利先被美國扣 30%、回台灣又課一次,等於被課兩次全額。
不會兩邊都課全額。這筆海外已納稅額在限額內可扣抵台灣最低稅負制下的基本稅額,須備妥來源地稅務機關的納稅憑證。實際能扣抵多少、是否觸及門檻,依個人基本所得額計算,屬海外所得與最低稅負制的範疇。

使用情境

投資夥伴 LINE 群
學妹
學姊,我複委託買的美股配息了,可是入帳金額怎麼比我算的少一截?
那一截多半是被美國先扣走的預扣稅喔~美股配給外國人,發的當下就源扣 30%,你拿到的是扣完的淨額呢。
學妹
蛤,30% 這麼多?我不是有填那個 W-8BEN 嗎,不是填了就能減稅?
W-8BEN 只是跟美國說「我是外國人」啦,要真的減稅得靠你居住國跟美國有租稅協定。偏偏台灣跟美國目前沒有生效的所得稅協定,所以填了還是 30%。
學妹
那這 30% 回台灣是不是又要再被課一次?也太慘了吧。
不會兩邊都課滿啦~這筆在美國繳掉的,回台灣計入海外所得時,限額內可以拿來扣抵基本稅額喔。細節算法是另一個題目,你先記得「淨額變少就是被來源國先扣了」這件事就好。

常見問答

法規依據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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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6-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