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遺產稅(US-situs)

US Estate Tax (Situs)
美國境內財產遺產稅US-situs 遺產稅非居民外國人美國遺產稅

定義

台灣人持有的美股屬美國境內財產,持有人身故時美國對超過 6 萬美元的部分課遺產稅,最高稅率達 40%,與是否為美國人無關。

詳細說明

很多人以為買美股只是多開一個帳戶、繼承跟台股一樣單純,這裡藏了一個容易被忽略的風險:美國對「美國境內財產」課遺產稅,而美國公司發行的股票就算一種境內財產。判定看的是股票由誰發行,不是看你透過複委託、海外券商還是哪一國的帳戶持有,也不論你是不是美國人。只要持有人身故,這批美股就落入美國遺產稅的課稅範圍。

台灣投資人在美國稅法上屬於「非居民外國人」(NRA),免稅額和美國人差很多。美國公民與居民有數百萬美元的遺產稅免稅額,但非居民外國人對美國境內財產只有 6 萬美元(USD 60,000)的門檻;境內財產總值超過這個數字,遺產的執行人就須申報美國遺產稅(Form 706-NA)。這個 6 萬美元門檻不隨通膨調整,長年固定,對重押美股的人來說很容易一次就踩過。

稅率採累進,課稅級距最高一段適用 40%。對台灣的小資族,幾十萬台幣的美股或許離門檻還遠;但對部位放大、長期累積美股的人,市值很容易遠超 6 萬美元,超過部分就要面對最高 40% 的稅率。要留意的是門檻看的是身故當天的市值,不是你當初的買進成本,帳面獲利愈多、潛在的課稅基數也愈大。

不是所有美國資產都算境內財產。美國公司股票(含直接持有與美國存託憑證 ADR)算;但「與美國境內營業無關的銀行存款」與「產生組合式利息(portfolio interest)的證券」則被排除在課稅範圍外。也就是說,同樣放在美國,個股和某些債息型資產的遺產稅待遇可能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實際持有的標的屬不屬於境內財產,最好按身故時的明細逐項對照。

真正棘手的是繼承實務。美國境內財產總值超過 6 萬美元時,繼承人通常要先向美國國稅局取得「完稅證明」(transfer certificate,Form 5173),證明遺產稅已繳清或已提存,券商或過戶機構才會放行資產過戶。國稅局核發完稅證明往往要等上一年以上,跨境文件、認證、語言都是門檻;資產若在誰也不知道的海外帳戶裡,繼承人甚至可能不知道它存在。把「買美股很單純」拆開看,真正要面對的是境內財產認定、6 萬美元門檻與這套跨境繼承程序。

台股相關規定

  • 台灣與美國之間沒有遺產稅協定,無法靠協定豁免或抵減;繼承美股時仍須按美國非居民外國人的規定處理(截至 2026-06-28 美國國稅局公布的遺產與贈與稅協定國家清單中無台灣)。
  • 美國境內財產的認定看發行人:美國公司發行的股票(含直接持有與 ADR)屬境內財產,持有人是否為美國人、透過哪個券商持有都不影響認定。
  • 非居民外國人對美國境內財產的遺產稅門檻為 6 萬美元(USD 60,000),總值超過即須由遺產執行人申報;此門檻長年固定、不隨通膨調整。
  • 美國遺產稅採累進稅率,最高一段稅率為 40%;課稅基數以身故當天的公允市值計算,不是當初的買進成本。
  • 與美國境內營業無關的銀行存款、以及產生組合式利息的證券,不列入非居民外國人的美國境內財產;個股與這類資產的待遇須分開判斷。
  • 繼承人需向美國國稅局取得完稅證明(transfer certificate),券商或過戶機構才會放行美股過戶;境內財產未達 6 萬美元門檻時通常免附此證明。

複委託 vs 海外券商直接開戶(美股遺產稅與繼承面)

美股是否算美國境內財產6 萬美元門檻是否適用完稅證明需求繼承程序
複委託(國內券商) 是,看發行人不看通路適用達門檻時仍可能需要國內券商協助,文件取得較便利
海外券商直接開戶 是,看發行人不看通路適用達門檻時需向美國國稅局申請繼承人自行處理跨境申辦,可能不知帳戶存在

常見誤解

✗ 我不是美國人,美國不會對我的美股課遺產稅。
美國對「美國境內財產」課遺產稅,看的是財產屬性而不是持有人國籍。美國公司股票屬境內財產,台灣人身故時一樣落入課稅範圍。差別在免稅額:美國人有數百萬美元,非居民外國人對境內財產只有 6 萬美元門檻,超過部分課稅、最高 40%。
✗ 透過國內券商複委託買美股,就不算美國境內財產、不會被美國課遺產稅。
是否屬美國境內財產看股票的發行人,不看你用哪個通路持有。複委託、海外券商或任何國家的帳戶都一樣,美國公司股票都算境內財產。複委託真正的差別在繼承時文件取得較便利,不是讓資產不被認定為境內財產。
✗ 繼承人發現有美股,直接通知券商過戶就好,跟台股一樣。
當美國境內財產總值超過 6 萬美元門檻,繼承人通常要先向美國國稅局取得完稅證明(transfer certificate),證明遺產稅已繳清或已提存,券商或過戶機構才放行。核發常要等上一年以上,加上跨境文件與認證,遠比台股繼承複雜。

使用情境

投資夥伴 LINE 群
學弟
我這幾年複委託買了不少美股,想說放著長期存。這跟繼承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有喔~美股算「美國境內財產」,你身故後美國會對它課遺產稅。很多人都以為自己不是美國人就沒事呢。
學弟
蛤?我又不是美國人,也是國內券商下單的耶。
判定看的是股票誰發的、不是看你用哪個券商啦。美國公司的股票就算境內財產,複委託也一樣。台灣人這種非居民外國人,門檻只有 6 萬美元喔。
學弟
6 萬美元?那不就一下子就超過了?超過會怎樣?
超過的部分要課遺產稅,最高一段到 40%。而且繼承人通常得先跟美國國稅局拿到「完稅證明」,券商才放行過戶,光核發就可能等一年多呀。
學弟
我都不知道有這層⋯⋯那是不是該先讓家人知道帳戶的事?
對呀,先讓家人知道帳戶存在、留好資料是第一步。要不要分散到別的標的、怎麼配置,再找專業的好好規劃比較穩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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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2026-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