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
定義
在信用帳戶內以自備款搭配券商借款買進股票,可放大資金部位但同時放大下跌時的虧損與利息成本。
詳細說明
融資是台股信用交易的兩大型態之一,與融券(借股票賣出)相對。資金結構固定為「自備款 40% + 券商借款 60%」,買進的股票連同自備款一起留在信用帳戶作為擔保品。最大誘因是把可動用部位放大 2.5 倍,例如手上 80 萬元自備款,搭配 120 萬元融資後可買進 200 萬元股票(約 1 張 2,000 元的台積電);但反向波動時的虧損也以同比例放大,加上每天計息,是這個工具的兩面。
融資成數依金管會「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相關函令,上市與上櫃股票統一為 60%;少數股票會被列為「不得為融資融券」標的(處置股、全額交割股,或不符合標準的個股),下單前可在券商系統或證交所「融資融券標的」頁面查詢。融資期限自買進日起 6 個月,到期前可申請展延 6 個月、再展延 6 個月,合計最長 18 個月。
使用融資前需先開立「信用帳戶」(依 TWSE「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信用交易帳戶開立條件」§2 第一項,年滿 20 歲、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 3 個月、近一年成交 10 筆以上且累積金額達申請額度 50%、財力證明達申請額度 30%;申請額度未逾 50 萬元者免財力證明),並簽署融資融券契約書與風險預告書。開戶後券商會核給一個總融資額度,買進時系統自動依成數扣自備款與動用借款。
融資的兩項硬成本是融資利息與整戶擔保維持率。利息按日計算、月底結清,牌告約 6%–6.5%(各券商議價,以官網最新公告為準),長期持有本身就是負擔。純融資維持率簡化為「整戶擔保品市值 ÷ 融資金額 × 100%」,追繳線 130%、買進後跌幅約 22% 即觸警戒,未補回即遭代為處分(俗稱「斷頭」)。
融資適合短中期看多、有資金管理紀律的投資人;資金部位被放大後,停損、單一檔位部位上限、整戶維持率追蹤是進場前就該設好的三條防線。一般長線存股者不需要融資(持有期間的利息會把現金股利吃掉一大塊),新手與不熟維持率算法的投資人也不建議貿然開信用帳戶,被斷頭一次的傷害遠大於上漲段的槓桿收益。
計算公式
台股相關規定
- 信用帳戶開戶條件:年滿 20 歲、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 3 個月、最近一年內成交 10 筆以上且累積金額達申請額度 50%、財力證明達申請額度 30%(額度未逾 50 萬元者免財力證明),依 TWSE「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信用交易帳戶開立條件」§2 第一項。
- 融資成數:上市及上櫃有價證券統一 60%(自備款 40%)、融券保證金成數 130%,依金管會 114/4/7 金管證投字第 1140381639 號令。
- 整戶擔保維持率 130% 為法定追繳線(TWSE 操作辦法 §54 第一項);跌破時券商於通知送達之日起 2 個營業日內通知補繳,未補繳即從次一營業日起準用 §81 第三項處分擔保品(§55 第一項)。法規無 120% 強制處分線;實務各券商依內部風控規則處分,部分業界以 120% 為內部緩衝參考,並非法定門檻,「斷頭」取決於是否在期限內補回 130%。
- 融資期限為 6 個月,期限屆滿前可申請展延 6 個月、再展延 6 個月,合計最長 18 個月。
- 處置股、全額交割股,以及不符「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的個股,不得為融資融券標的;融資中的個股若被改列為處置股,已建立的部位仍照原契約走,但無法加碼融資。
- 融資不需「強制回補」(強制回補是融券在除權息日、股東會停止過戶日之前的硬性規定);但若維持率不足經通知補繳仍未處理,券商會直接代為處分擔保品,與強制回補性質不同。
融資 vs 現股 vs 融券
| 資金來源 | 槓桿倍數 | 主要成本 | 主要風險 | 硬性回補 | |
| 融資(先買後賣) | 自備款 40%、券商借款 60% | 約 2.5 倍 | 融資利息(年化 6%–6.5%)、手續費、證交稅 | 下跌時放大虧損;維持率不足遭斷頭 | 無 |
| 現股(先買後賣) | 100% 自備款 | 1 倍 | 手續費 + 證交稅 | 下跌時的本金虧損 | 無 |
| 融券(先賣後買) | 保證金 130% + 借券 | 約 0.77 倍(押金大於部位) | 借券費 + 標借費 + 手續費 + 證交稅 | 上漲時放大虧損;軋空風險 | 除權息、股東會前須回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