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券費用
定義
證券借貸(SBL)交易中借券人付給出借人的費率成本,由雙方在主管機關上限內議定,依每日收盤價乘以借券股數計息。
詳細說明
台股口語的「借券費」實際指兩條完全不同的成本,散戶最常混為一談。第一條是 SBL 證券借貸(Securities Borrowing and Lending)下的借券費,屬於 TWSE「有價證券借貸辦法」體系,出借人多為信託庫存的散戶與機構,借券人多為避險基金、套利與券商自營,業務獨立於信用交易;第二條是融券標借費,發生在融資融券業務中、當券商手上的融券券源不足(券差)時,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52 由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標借、議借或標購,相關費用由證券商向融券委託人收取,性質為強制補償而非主動議定。寫稿與閱讀時若不先切開這兩條,後面所有費率比較都會錯位。
SBL 借券費的費率採三軌、升降單位互異:定價交易由 TWSE 統一公告(現行年利率 3.5%);競價與議借由雙方議定,上限均為年利率 16%,但依「有價證券借貸辦法」§5,競價升降單位為 0.1%、議借為千分之零點一(即 0.01%)。費用按「標的每日收盤價 × 借券股數 × 成交費率」逐日計息,還券了結後一次收付。TWSE 借貸服務費依「有價證券借貸辦法」§48 第一項及附表三分兩種計收口徑:定價/競價按借券費用 1.6%、議借按借貸成交金額年利率 0.02%(具體計收方式以 TWSE 公告為準)。
融券標借費的觸發機制與 SBL 完全不同。融資戶大量賣出或以現金償還、使融資餘額低於收費融券餘額時,市場出現券差,由證券金融事業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52 辦理標借、議借或標購;TWSE 每日另揭露「應付現股當日沖銷券差借券費率」對應現股當沖券差。費用負擔依 §52 採加權分擔公式:融資餘額越足、委託人負擔越少;融資完全不足時委託人全額承擔。實務上,熱門軋空標的標借費率經常單日跳到 5%–10% 以上,是融券放空隱性成本中最容易被低估的一條。
對散戶最有感的兩條應用面:一是有持股(尤其權值股、ETF)可透過證券商辦理信託借券或雙向借券,加入券商可出借庫存賺借券費,需衡量出借期間無法即時賣出、配息以「權益補償」形式拿到(依財政部 96/8/20 台財稅字第 09600210970 號令,面額部分屬股利所得、超過面額部分屬出借人出售有價證券收入)、以及券商通常設最低庫存門檻;二是融券放空時要把標借費當變動成本看,下單前先看 TWSE 標借揭露頁當日費率,熱門軋空題材股的標借費可能單日吃掉整段空頭價差。下方費率區間屬制度上限與定價交易公告值,個別交易實際費率以集保、TWSE 揭露頁與各券商最新公告為準。
台股相關規定
- SBL 借券費率上限統一為年利率 16%,但升降單位依交易管道分三軌:TWSE 平台競價交易升降單位 0.1%、議借交易升降單位千分之零點一(即 0.01%),依「有價證券借貸辦法」§5;證券商與客戶議借則為 0.01%,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操作辦法」§14。定價交易費率由 TWSE 統一公告(現行 3.5%),無議定。
- SBL 費用計算:標的每日收盤價 × 借券股數 × 成交費率,逐日計息、還券了結後一次收付;TWSE 借貸服務費依「有價證券借貸辦法」§48 第一項及附表三(借貸服務費)分兩種口徑(定價及競價交易按借券費用 1.6% 計收;議借交易按借貸成交金額年利率 0.02% 計收;具體計收方式以 TWSE 公告為準)。
- 融券標借費屬融資融券業務、不屬 SBL 體系。當融資餘額低於收費融券餘額(券差),由證券金融事業依「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52 辦理標借、議借或標購,相關費用由證券商向委託人按 §52 分擔公式收取。
- TWSE 揭露管道:SBL 成交費率每日由集保結算所與 TWSE「借券資訊」頁揭露;融券券差標借費率由 TWSE「應付現股當日沖銷券差借券費率」頁揭露(自 103/5/5 起提供)。寫稿引用具體數字以揭露頁當日資料為準。
- 出借人收益屬性:SBL 借券期間的配息以「權益補償」形式由借券人補給出借人。依財政部 96/8/20 台財稅字第 09600210970 號令採二段式拆分:面額部分屬股利所得性質,適用所得稅法 §15 第三項 8.5% 可抵減稅額(每一申報戶每年抵減上限 8 萬元)/§15 第四項 28% 稅率分開計稅二擇一;超過面額部分屬出借人出售有價證券之收入,於證所稅停徵期間免稅。借券費用本身(不含權益補償)則屬其他所得。
SBL 借券費 vs 融券標借費
| 業務歸屬 | 法源 | 觸發情境 | 費率區間 | 誰付 | |
| SBL 借券費(證券借貸) | TWSE 借券系統/證券商信託借券 | 「有價證券借貸辦法」§5、§48;「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操作辦法」§14 | 借券人主動向出借人借券(避險、套利、放空券源) | 雙方議定、上限年利率 16%;定價交易現行 3.5% | 借券人(出借人為散戶/機構信託庫存) |
| 融券標借費(融資融券) | 融資融券業務(證券商/證券金融事業) |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操作辦法」§52 | 融資餘額 < 收費融券餘額(券差)時,由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標借 | 採公開拍賣機制,依當日成交結果,熱門軋空題材股可單日 ≥ 5%–10% | 證券金融事業辦理,相關費用由證券商向融券委託人按 §52 分擔公式收取 |